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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時間查詢入口

2022-12-22 公務員

2023年2月初,浙江公務員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在此,小編提醒考生不要錯過考試時間。本文為您提供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時間查詢入口。


延伸閱讀:1.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一條 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拓寬選拔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規范公務員調任。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研究員以上等同等職務的非領導職務。

調任領導成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調任必須堅持適應德才素質和崗位要求的原則,堅持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嚴格把握,擇優任用。

第四條 調任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位數量內進行,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五條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負責公務員調任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

2、公務員調任資格條件

第六條 《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下列資格:

(一)政治專業素質好,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成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崗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驗和資格。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轉入機關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轉入中央、省級機關的,應當具有本科以上學歷;轉入市(地)級以下機關的,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5)調任部門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得超過55歲;調任縣(市)領導小組成員的,原則上不得超過50歲,調任其他部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得超過45歲;調任部門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得超過40歲。

(六)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公務員調任程序

(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調任崗位和調任條件;

(二)提出調任人選;

(三)征求調出單位意見;

(四)組織考察;

(五)集體討論決定;

(六)調任公示;

(七)報批或備案;

(八)辦理公務員任職、公務員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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