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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資自查報告精選

2022-12-23 工作總結大全

  祝福網內容專輯推薦:“農民工資自查報告”,敬請瀏覽。

  常言道,百聞不如一見。為了總結一個階段的工作或學習,我們經常會使用到報告,寫報告最重要的是主次分明,把要表達的重點突出來。那要怎么樣才能寫好報告呢?經過祝福網精心整理,推出農民工資自查報告,相信你能從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內容。

農民工資自查報告 篇1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機構、落實責任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二、結合核心指標、開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群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臺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三、結合專項行動、加強根治工作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臺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制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農民工資自查報告 篇2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xx〕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xx〕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布,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三、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采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于惡意拖欠、引發重復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農民工資自查報告 篇3

  為了響應《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關于對xx年春節前農民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的通知》。我部對在場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了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

  一、加強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成立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領導小組;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計劃部定期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臺賬管理。并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

  2、定期在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徹底杜絕包工頭變相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3、財務部儲備用于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資金,用于對特殊情況的處理。

  二、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自查自糾活動

  1、全面調查摸底。通過不同的方式對現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在廣大群眾中征求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更為有效、健全的實施方法。

  2、查找突出問題。深入查找問題,擬出治理工作中需重點解決的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方向。重點查找工程建設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

  三、農民工工資發放自查情況

  我項目部落實了現場每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自查工作,未發現有拖欠工資的情況,由于人員流動較大的客觀因素,部分人員來到我工地不到一個月即離開,但我部手續明確,均有領取工資的記錄,長期在本工程工作的農民工均已領取工資。

  臨近年關,我部非常重視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項工作,確保無突發事件發生。

農民工資自查報告 篇4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農民工資自查報告 篇5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產業花園和江濱花城。

  二、施工企業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是統籌城鄉發展的核心內容,既體現了20多年來城鄉就業制度的改革成果,也為形成更加和諧、有效的勞動力市場和城鄉關系指明了方向。我公司對在建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

  三、加強民工工資支付具體措施如下:

  1、計劃部定期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臺賬管理。并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2、根據登錄的農民工動態臺賬給在場的農民工辦理工資卡,每月由計劃部統計、匯總農民工工資,確保工資能夠發放到每位農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徹底杜絕包工頭變相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4、財務部儲備用于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資金,用于對特殊情況的處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情況

  五、我公司與每一位農民工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我公司落實了現場每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自查工作,未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農民工資自查報告 篇6

  按照天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自查總結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組織實施責任明確

  嚴格按照要求成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制,做到管轄范圍內各項目有具體負責人。

  由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轄區內農民工工資拖欠狀況,并按照縣聯席會(天資管[20xx]6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行業或屬地內存在建設工程用工單位的“一戶兩牌三表”等相關材料的收集報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項目完善健全“一戶”(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兩牌”(工資支付公示牌、勞動保障維權告示牌)“三表”(用工備案表、考勤表、農民工工資支付表)制度。

  二、落實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及拖欠情況

  水務局各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開工之前,按規定分別繳納不低于工程項目合同價5%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水務局災后重建工程施工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僅有一個常規項目和作為主管單位的城房重建項目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現匯報如下:

  1、水務局153號宿舍樓(業主自建房)按合同約定已支付工程款75%,結余20%待工程驗收后支付,該工程拖欠民工工資、材料款共計10多萬元,并給材料供貨方、民工約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經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將結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掛靠的施工企業,層層轉包,沒有一點經濟實力,我局多次組織進行協調,為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業主委員會超合同,又預支了工程款10萬元,解決民工工資。但該工程10月結近掃尾時,施工方又拖欠門窗材料款、貼磁磚材料及民工工資10多萬元,由于施工方言而無信,導致與供貨方約定的'時間沒到,就寫信訪件,要求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等問題。現協調后施工方承諾驗收后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

  2、“十三五”規劃農村飲水項目共拖欠民工工資約80萬元,其中:

  一標土建項目由陜西省三秦建設集團總公司組織實施,拖欠民工工資約10萬元。

  二標福建華城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資約70萬元。我局已將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給施工方,當時該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達80%,履約保證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將款項支付給民工。拖欠民工工資至今,經我局多次協調,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資。

  三、積極協調拖欠工資事宜

  作為水利建筑項目主管部門,我局積極主動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本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做好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時協調處理農民工欠薪舉報投訴。制定“元旦”、“春節”(“兩節”)期間水利行業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方案,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廣泛開展水利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報縣聯席辦備案,確保“兩節”前后農民工工資零拖欠目標任務的實現。

  我局將繼續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檢查力度,對在建項目逐一進行清理核實,并對有問題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確保農民工按時發放。

農民工資自查報告 篇7

  XX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二、工作具體措施

  為了能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我局在工程施工、劃撥款時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戶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采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范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周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后,我局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通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了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施工單位發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臺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臺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通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項目部,暫停支付項目工程款并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后不得參與市政相關項目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了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系,便于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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