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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

2022-12-23 合同範本

  承包是一種經營管理行為,承包者只是企業財產的經營管理者。為了各項工作可以順利開展,在工程承包的過程中,因而當事雙方需要簽訂工程承包合同。訂立書面合同是法定義務,違反該義務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我猜您正在尋找有關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吧?有請駐留片刻,欄目小編為你推薦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1)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墊資合同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項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價款:本工程投資額約 元人民幣。

  (五)承辦方式:乙方對工程實行總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第二條 合同工程

  (一)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程總日歷天數180天。

  第三條 合同價款

  (一)合同價款依據

  土建、裝飾工程造價和安裝工程造價計價辦法,按照現行《2023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23年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和《2006建筑工程計價清單》,取費類別按工程類別。

  (二)工程結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甲方予以決算:

  (1)工程通過城建質監部門竣工驗收,全部達到工程設計要求和國家驗收標準,無任何質量問題。

  (2)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把材料質量關,所有材料均為國家合格產品,無任何假冒偽劣產品用于本工程,無偷工減料行為。能嚴把施工質量關,所有施工的過程符合圖紙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要求。

  (3)乙方交納清了所有應該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建設稅金、城建部門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等)。

  2、乙方根據實際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價格、變更簽證價格編制好工程決算書,送交甲方審核。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

  (一)乙方必須按國家相關規范和質量施工技術標準要求,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變更及技術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

  在施工中根據有關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二)隱蔽工程在未經自檢和現場監理檢查之前均不得隨意覆蓋或隱蔽,乙方應保證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對將要覆蓋或隱蔽的工程進行檢查和測量,合格后才能隱蔽。否則,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接到乙方隱蔽工程檢驗通知后在48小時內不履行檢查,乙方視為甲方同意隱蔽,否則,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具體質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全部達到合格工程,爭創優質。

  第五條 材料供應及機械租賃

  (一)乙方采購材料及要求

  1、應事先通知甲方,請甲方看樣,留滯樣品,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采購。

  2、乙方采購的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單,并經甲方或監理工程師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至工地使用。嚴禁將不合格材料運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轉材料及機械租賃:

  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一切有關部門施工安全、勞動保護、衛生管理等法規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要求,嚴格按照安全標準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現場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和保護器材,設立安全警告標示牌,并設專職的安全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要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效證件上崗。施工作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三)乙方在整個施工期間要為其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并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用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甲方對乙方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傷殘、疾病或財產的損失等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對以上事件負責,費用自理。

  (四)乙方在進行爆破作業時,應嚴格遵守經甲方和監理批準的爆破作業方案和操作規程。對所有的人身、工程本體和甲方財產采取保護措施,并對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對工程本體或甲方財產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關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嚴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法律責任并承擔經濟損失。

  (六)施工現場材料應堆放整齊,機械設備安裝井然有序,施工現場無淤泥、積水、生活場所干凈整潔、建筑施工要求員工統一著裝、掛牌上崗。

  甲乙雙方要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

  第七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本工程的場地平整、通水電工作,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辦理建設許可證及需甲方辦理本工程相關的其它施工證件、批件。

  4、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5、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6、協商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并承擔有關費用。

  7、負責工程的施工監理,對施工安全、質量、進度等進行監督檢查。

  8、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基礎、主體、竣工進行驗收。

  (二)乙方職責

  1、辦理施工許可證及需乙方辦理本工程相關的其它施工證件、批件。

  2、負責施工界內的用水、用電(水源、電源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明確責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臨時設施的修建并承擔費用。自行承擔乙方人員的吃、住、行及施工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用。

  3、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計劃、用水、用電計劃等,并報甲方審批。開工后應提供計劃、進度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季工程計劃》、《月工程計劃》在當季或當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計劃《季工程進度》、《月工程進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內呈報至甲方。

  4、將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程操作證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5、尊重監理,信守合同,維護甲方的信譽。

  6、無條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業主及甲方和監理的技術指導、安全質量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質量、環保達到標準。

  7、施工期間設專人維護好甲方施工現場內的水、電管線,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負責賠償。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現場以外的水、電管線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8、不得將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轉包其他單位和個人。

  9、項目承包人(或經理)、技術負責人等主要人員應保證及時到位并常駐現場對本工程的管理,離開工地3天以上必須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經甲方質檢人員或監理同意,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違反者,損失自負。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接到乙方檢驗通知后在24小時內不履行檢查,乙方視為甲方同意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則,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11、施工現場實行標示牌管理,寫明工作范圍、作業內容和質量要求,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和工序交接檢驗制度)。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

  12、負責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直至合格。負責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匯總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13、自費做好施工中各項目、各環節及分工序的監測、量測和試驗,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應的費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作業,遵守環境保護法,對已完工的各類建筑物,在交工前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15、自行解決乙方施工中出現的外圍環境干擾并承擔相應費用。

  16、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服從業主內部治安、物業等相關管理,因乙方責任而引起的法律訴訟、經濟糾紛或公安部門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處理。

  17、自行承擔乙方安全部門或地方部門按規定所交納的一切費用。

  1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應自行承擔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員的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康復等工作,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預付款,乙方必須具備滿足本工程的流動資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墊資建設,從工程開工起直到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補貼資金到位后連本帶息由甲方一次還清,到期不能還清,按所欠總額的1%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所建房產可全權拍賣處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利息計算從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開始計算,按建設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扣留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后結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罰3000元,限額為10萬元。

  2、不聽從甲方及監理檢查監督發現一次扣1000元。

  3、進入施工場地的主要材料、機械設備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場,發現一次罰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質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責任,乙方不承擔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一條 其它

  1、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如有發現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合同價款10%進行處罰。

  2、乙方不得違反國家和政府有關規定拖欠民工工資,否則,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時,有權代乙方優先支付本工程違反國家和政府有關規定拖欠的民工工資。

  3、工程竣工后,保修內容、范圍、期限按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有關條款執行。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后二十天內撤離所有在建設單位基礎上的臨時設施,同時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內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規定時間內完成,乙方承擔每天500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附則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業主、監理、甲方所編制的施工計劃,對工程質量、工藝、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書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第十三條

  1、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與本工程簽定的其它相關協議、合同,與本合同有沖突的均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書雙方約定正副本份數: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

  附:1、《工程質量保修書》;

  2、議價價格表

  3、《工程預算書》。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2)

  最新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立合同單位: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和內容: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工程工期: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項方式承包。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三條 價款支付與結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價格按相關定額進行增減,按實結算。

  三、工程結算依據

  第四條 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簽證協議后方可變更。

  第五條 工程驗收

  一、工程竣工后,雙方組織有關人員及時驗收。

  二、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經驗收而使用則視為合格工程。

  第六條 保修條件及期限

  保修期 個月,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因甲方使用不當及人為損壞,不在無償保修范圍內)

  第七條 雙方責任

  甲方:

  一、工程開工前,應交給乙方施工圖紙 份,地質勘察報告 份,并組織原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

  二、做好施工區域內“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三、確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環境,協助乙方協調當地群眾關系。 乙方:

  一、根據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設工程文件、圖紙、資料和有關規定等,及時編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二、負責施工現場布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嚴格按照施工圖和技術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工并交付驗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順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價萬分之 付違約金。

  甲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付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3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方法規定的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 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九條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乙方應文明施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第十條 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筑設施變更文件、洽商記錄、會議記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3)

  最新鉆井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一、井位

  1.鉆井施工地點:_________;

  2.地形圖:_________;

  3.井位設計圖:_________;

  4.地層構造圖:_________。

  二、國家、部、局對鉆進工程施工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號及影印件。

  三、井別:_________。

  四、鉆井口數:_________。

  五、井深結構:_________。

  六、質量:

  1.井身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2.固井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七、價格

  1.調整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2.開發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第二條 工程期限本合同鉆井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鉆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全部鉆完。在組織鉆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更變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術文件、技術圖紙和鉆井施工條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鉆前準備

  一、甲方在開鉆前應辦妥征地拆遷和井場道路的墊方;清除施工場地及進出道路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建筑物、構筑物、管線、樹木、青苗等阻礙物。解決施工用的水、電和鉆機安裝搬運的道路。

  二、甲方按時向乙方交付井位設計、完鉆井深、層位和完井要求,負責鉆井區塊的斷層分布圖;斷層數據;小層平面圖;構造圖和鄰井圖壓力資料數據,并向乙方進行地質和工程技術要求交底。

  三、乙方在開鉆前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熟悉各種設計圖紙,參加地質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安排鉆機運行計劃,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按不同的機型、井別、井深、另加風險金,確定承包費用。對承包范圍以外的費用,按規定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工程費用總額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作為乙方備料及施工費。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為油田開發著想,嚴格按照部、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二、在鉆井施工中,乙方必須堅持按技術要求施工,甲方派員監督。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井噴、卡鉆等事故和費用增加,應由甲方負擔;

  1.鉆井施工設計有錯誤或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及時發現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當天)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經雙方同意后方可改變施工計劃,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鉆井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加大鉆井難度時,需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增加的生產費用手續后方可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甲方未盡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

  三、在鉆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自理。

  四、鉆井是隱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標準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記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驗收。

  五、甲方遇到特殊情況,要求乙提前完成區塊鉆井任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完井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_____日,應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井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發生的管理費、車輛費由甲方負擔。

  二、施工完畢的井要以部、局的統一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甲方不準提高驗收標準。

  三、經檢驗合格的井,從驗收即日起為移交完畢。移交后發生井口套管頭損壞、晃動或井口帽子丟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負責。

  四、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不準確或其他原因,造成鉆井質量不合格,由甲方負責。需乙方修井的甲方還要承擔修井費用和乙方的窩工費,窩工費按每小時_________元計算。

  五、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施工完畢并已驗收合格交給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現管內外冒油、水、氣現象,乙方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六個月,超過保修發生管內外噴冒氣油、水,乙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鉆井任務,為甲方提前投產創造了條件,增加了效益,甲方應按總施工費用的_________‰給乙方獎勵。

  二、甲方不能隨意借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畢、并已驗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應增付未付款項的利息。

  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工傷事故

  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文明生產、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擬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4)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內容:

  5.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1)……

  (2)……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

  (2)……

  11.乙方主要義務

  (1)……

  (2)……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后保險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5)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程總承包合同

  A國的一家業主和B國的一家國際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之間,就在A國的一座學校的施工建設,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現將合同全文介紹如下:

  合同

  日期:1983年3月30日

  地點:__________市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______________市衛生局局長____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______________先生(1983年3月20日由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方)

  出生地:______________(國家)

  國籍:______________(國家)

  總部: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市

  在A國的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箱

  鑒于甲方要興建的____________學校10000㎡的教學樓,乙方提交報價已于1983年2月10日被__________市衛生局招標委員會接受并已中標。根據______國______部1983年2月5日第318號決議,雙方締約于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及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________市對__________學校10000㎡的教學樓(該工程為樓房,包括全套家俱、設備、空調)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第納爾。兌換美元的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A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

  (三)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____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并將紀要的復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范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用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后,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余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范完整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說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隨時可以更正。乙方應親自審查規范、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并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就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乙方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認為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否則,等于放棄權利。這樣,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為是適當的時候。

  (十)支付條件

  3.對符合條件與規范而且是實際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雙方確定的單價基礎上,向乙方支付其造價的____%。這些支付款項的應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報表而定。這些款項要在扣除本條第一款所述的預付款比例和先前業已支付的入庫材料費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額不少于____第納爾。甲方支付本條規定的月工程進度款,要在工程報表得到甲方認可的45日之內進行。條件是完成的工程應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

  支付要在審查報表、支付申請單、并證實無誤后進行。支付遲于45天時,乙方可按________銀行規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對工程量的統計欠及時,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時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認定工程的進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現差,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不負責支付利息。同樣,由于報表出現缺陷、疏忽和錯誤--不管是被甲方發現還是在支付前被A國任何稽核、監督單位發現--甲方對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擔支付利息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可將支付(月進度)款的時限適當推遲,以便對報表進行校正。本文規定的因遲付而享受利息的規定不適用予預付款、合同決算款、過期退回保證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這個規定只適于月工程進度款。

  4.乙方應向A國有關方面交的款項,可從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6.在遵守貨幣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從國外購來的進口材料款、機械設備款匯往國外。也可根據現行規定和狀況,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額匯往國外。

  (十一)信用證

  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從國外進口的材料費、設備費,乙方可以用一家A國的銀行所開的信用證兌換外匯。

  這個金額的確定要根據乙方開信用證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單子總價而定。

  信用證可以分著開。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須進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設備的時間表而確定支付金額和日期。同時根據該表確定信用證的有效期。

  1.每次裝運支付75%金額時,要提供下列憑證:

  (1)五份認證的原始帳單。

  (2)一套貨運單據,證實已按正常的海運價付過運費。

  (3)由A國一家保險公司為甲方開的為之承擔一切風險的保險文件,從制造廠到A國項目現場均在保險范圍。

  (4)裝運清單。

  (5)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承認和批準的檢查證明。

  (6)制造廠家的證明和A國駐國外使館或領事館在原件上認證。

  2.當這些材料和設備根據工藝要求和技術規范安裝完畢后,甲方通知銀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證金額。

  (十二)甲方有權檢查材料及其種類,只有甲方開了證明以后才允許啟運。

  海關稅收以及所有儲存費,運往現場的開支,裝卸費,只要沒有得到有關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據法律交付。

  為辦理信用證及付款手續上的需要,乙方負責向其在A國國內外的開戶銀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應根據工程圖紙、技術規范和施工計劃及專業技術規定的要求認真地進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優質材料、設備、機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給甲方工程師提供所有樣品,并給予充分時間進行認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錯誤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對之進行修理或拆除時,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十四)第三方保險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對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財產蒙受損失的責任進行保險。不論什么情況,保險金額均為________第納爾。為避免可能發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員傷亡,避免給社會和個人造成損失,乙方須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規定設置白天與夜晚的路標(用標記和指示燈)。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職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損傷,乙方要負直接責任,并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索賠和補償。

  (十五)工程保險

  乙方應在一家保險公司交納保險金,對現場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壞、失火或被竊進行保險。保險文件要為承包商承擔一切風險。根據本合同第五十四條,到工程初步接收時此項保險才可結束。

  (十六)乙方未盡保險義務

  乙方在開工時,要為其前兩條所規定的保險義務提出已履行的證據。如對保險未盡義務,或沒有支付這筆款項,甲方可以代為保險,承擔這筆費用,可將這些費用從乙方應得的款項中扣除。在所有情況下,甲方都應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直至乙方確實已經承擔此項保險義務并支付這筆款項。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許乙方將合同中規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允許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經驗的專業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簽訂分包合同。在所在情況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終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對執行本合同共同負責。

  (十八)轉讓合同

  不允許乙方向他人轉讓整個或部分合同,如乙方違反這一條規定,合同就被廢除,履約保險金就被沒收。這無須經過任保法律手續,也不影響甲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如有必要,甲方還有權向乙方索取因物價上漲所增加的費用。但允許簽約人將其應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轉讓給A國的一家銀行,條件如下:

  1.針對甲方的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成立。

  2.這種轉讓不影響甲方對乙方的權利。

  3.一旦乙方向某銀行轉讓,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銀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監督

  對簽約工程的施工監督和對乙方施工的檢查,由甲方工程師或管理機構授權的職員承擔。如甲方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展緩慢,可以向乙方提出書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機器設備,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按時竣工的措施。所有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工程師和他的職員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現場,對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管理,乃至發布旨在使施工順利進行的命令和指示;這些指令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記入現場記錄;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應執行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條件或附件條件的材料。為了保證按技術規范和合同條件進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他們有權書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議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時允許在不影響工程造價、不違反合同宗旨的情況下,根據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細小的調整和修改。對于那些需要增加費用的工程應經甲方批準。甲方工程師有權要求乙方做材料試驗、材料分析、檢查材料強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這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對這些材料進行檢查和試驗,而且兩次試驗結果都符合技術規范要求時,甲方才承擔這筆費用。

  為繼續施工起見,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師進行任何一項必要的檢查。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交一份書面報告,由后者在報告的復印件上作收訖簽字。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工程師應作必要的檢查,并盡快提出意見,把檢查結果記入工地記錄。

  (二十)甲方工程師辦公室

  乙方應在現場為甲方工程師提供辦公室。該辦公室應完全符合條件,包括全套設備。建立辦公室、供電、安裝設備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一)乙方的現場代表

  乙方應指定現場代表,負責接收并執行甲方工程師的指令,同時應為他設立一個具有同等施工經驗、有高度技術水平的技術機構,該機構成員在整個工作期間均應在現場。

  對于現場代表和技術機構成員的選配和更換,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選,這不影響乙方完美施工的責任。

  (二十二)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屬的工地負責人、代表、職工,要為甲方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現場進行檢查、測量、試驗及其他工作,同時還應照顧到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為他們的施工創造有利條件。

  (二十三)維護工地秩序

  乙方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對那些玩忽職守,拒絕執行工程師指示,或者技術能力差,或有關當局要求解雇的職工,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命令后的24小時內把他們送出現場;對任何擾亂工地治安的行為應馬上報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應保存在工地

  乙方現場至少應保存兩套合同文本、技術規范、工程圖紙及其他與本工程有關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師或他的代表需要時參閱。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計算

  乙方應保存專門的記錄,把由雙方簽字的月統計表中反映出來的工程量記錄在案。

  (二十六)設備處理

  (二十七)保險公共設施

  如果在現場挖掘土方工作的過程中,發現電線、水管管道,或者其他東西,乙方應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時報告甲方或專門機構。乙方根據有關指示,負責修理那些被破壞的公共設施,并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八)文物和有價值的物品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和有價值的物品時,乙方在采取防止損壞、打碎的措施的同時,應立即告訴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這些文物不易搬動,應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專門機構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據甲方的書面命令,才允許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間,乙方負責保護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屬于乙方,那么甲方應向乙方補足相當于停工時間的工期,如果停工時間超過6個月而原因又歸結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在這樣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索取他已經施工的工程費用和停工期間的實際損失,但不許要求其他方面的賠償。

  (三十)誤期罰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或在其他業已議定的期限內完成施工,他應承擔誤期罰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認為可以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占延期工程總價的1%,如果甲方認為不能從已經完成的工程中獲得收益的話,每誤期一天的罰款占工程總價的0.1%。

  在所有的情況下,罰款均不應超過合同總價的5%。即使未因延誤工期而造成損害,誤期也要罰款,無須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響甲方因誤期使自己蒙受的損失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如果甲方證實乙方誤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誤期罰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罰款可以從保證金或者乙方在甲方處的應得款項或者從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機構的應得款項中扣除。任何罰款的扣除并不意味著免除乙方承擔施工以及完成議定工程的責任。

  在乙方于甲方處還有足夠款項償還延期罰款的情況下,甲方根據自己的全面估計,可以延期索回罰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請,并闡明延期交納罰款的詳細理由和延遲期限。

  (三十一)廢除合同

  在不影響甲方取得誤期罰金和賠償權利的條件下,在遇到下列情況時,甲方有權廢除合同,沒收保證金。

  1.乙方延期開工,或施工很慢,雖然給予書面提醒,甲方仍認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3.如果乙方撤離工地,或放棄工程,或證明他沒有施工,或者他被證實施工混亂,而又指望不著他完美施工。

  4.如果乙方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施工,甲方認為沒有必要給他一個寬限期,或者在給他的寬限期之內未能完成施工。

  5.在執行合同或同甲方在施工交往中,如甲方自己或通過他人直接或間接地采用欺騙或營私舞弊的手法。

  7.如果乙方破產,或宣布破產,或陷于與債權人調停狀態。

  8.如果乙方對合同的執行嚴重敷衍了事,或者忽視履行合同中實質性義務,而且從書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日之內仍無動于衷。

  對取消合同和沒收保證金,甲方用備忘錄形式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司法和采取其他措施。

  (三十二)收回工程由乙方出資施工

  除了合同金額外,甲方有權索取誤期罰款,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收回工程自己所蒙受的損失。

  (三十三)終止合同

  如果出于公益需要,甲方可在乙方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結束合同,條件是在必要時可向乙方賠償。

  (三十四)工程清點

  特別是在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條中所指的那些情況下,由甲方確定檢查現場的時間,清點已經完成的工程,清點乙方運到現場的機械、材料、設備。甲方至少在7天之前用掛號函件將已確定的時間告訴乙方,讓其參加清點并簽署紀要。如果乙方或他的代表在規定的時間缺席,那么甲方就在乙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清點,并記入清點紀要,甲方代表在紀要上簽字,將該紀要用掛號函件寄一份給乙方,讓乙方對紀要發表意見。如果乙方在紀要送去7天當中沒有發表意見,就說明他承認紀要中的內容正確無誤,并接受了清點。

  本條規定的工程量計算和清點費用由乙方負擔。

  在因執行法令而結束合同的情況下,本條款有效。

  (三十五)喪失能力

  1.如果乙方喪失能力,那么甲方有權在終止合同和允許乙方的繼承人繼續施工二者之間作出選擇,如果乙方這樣要求,甲方也證實乙方的繼承人有繼續施工的財務和技術能力的話。

  2.如果乙方多于一人,當其中的一人喪失能力,甲方可以在終止合同和委托乙方的其他人繼續施工二者之間進行選擇。

  3.如果乙方只是擁有人員,或只有資金的公司而且已經散伙,而散伙的目的不是為了重新組合,甲方就結束合同。

  4.在所有可以結束合同的情況下,用掛號函件將甲方的意見通知乙方即可,無須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或通知訴訟。

  (三十六)乙方遇到不可抗拒的情況

  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和無法預料的情況,使施工任務繁重,乙方受到重大損失的威脅,而施工并非不可能進行,乙方可以用合理提高合同金額的方法向甲方索取賠償。如果這種情況繼續存在,而又不能消除,那就終止合同。如果出現使施工無法進行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乙方履行施工的義務就被免除。

  (三十七)支付印花稅

  乙方應在A國稅務局辦理合同登記手續,要在簽訂合同15天內交印花稅,對誤期交納此稅要承擔各種費用和罰款。乙方還應交納為執行合同應交的其他印花稅,并向甲方遞交他已交完稅收的正式文件。

  (三十八)所得稅

  根據A國所得稅法和依此法公布的其他條例,乙方應交所得稅和本合同利潤附加稅。

  (三十九)海關稅

  根據海關法及有關制度和規定,乙方負責交納進口貨物和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理應交納的海關稅和其他稅收。

  (四十)享受臨時免稅制度

  (四十一)當地材料

  只要在A國市場上有建筑材料、設備、機械、器具等國內產品,乙方必須盡可能使用。

  (四十二)組織施工和使用當地工人

  乙方負責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設備、機械、器具及其他與施工、完美施工有關事宜的組織工作,甲方向A國的有關當局提交文件,以便在該合同工程需要雇工時,為之提供方便。

  (四十三)工人花名冊

  在開工時,人員增加或變動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花名冊,用以反映工人、職員、技術人員的姓名和工地管理人員的不同職務。乙方還要向甲方提供有關乙方運入現場的機械、設備、儀器的說明和資料。

  (四十四)安排工人居住,提供現場公共設施

  乙方負責向其工人、職工提供住房,并負擔現場居住費用;還要負責提供這些住房的照明、飲水十四)安排工人居住,提供現場公共設施

  乙方負責向其工人、職工提供住房,并負擔現場居住費用;還要負責提供這些住房的照明、飲水及必要的公共設施。如果乙方為其工人建臨時住房時,應得到甲方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乙方負責所有建房費用、維修費,并負責提供必要的服務。工程竣工之后,乙方還要負責拆除臨時住房,并恢復原狀;如甲方需要,可按雙方協商的價格進行轉讓。甲方提供必要的電源、水源,但乙方要承擔內部的臨時管線安裝費、照明費;用于工程施工的發電機、機械等所用水、電和燃料消耗費,由乙方承擔;乙方還應負責處理廢水和廢渣。

  (四十五)違禁物品

  (四十六)禁止政治活動

  乙方及其合作者、分包人、代理人、外國雇工以及他們的家屬在A國境內居住期間,不能以任何形式參與任何政治活動。

  (四十七)周假和法定假

  乙方應讓他的外國工人和職工在星期天和A國法定假日休息。根據現行法律、條例的規定,因工作需要工人們在假日工作時應給予補償。

  (四十八)工人的工資和獎金

  乙方負擔工人的工資、獎金和補償。按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工資最低基限法及現有和將來要制定的其他法律和制度,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業主(對工人)應盡的所有義務。

  (四十九)合同機密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允許乙方披露合同的細節,也不允許乙方在商業印刷品、專業印刷品或其他場合中披露這些細節。

  在施工期間直至合同結束和維修期終止后,乙方均應保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允許傳播表報中的全部或局部內容。

  (五十)遵守法律條款和條例

  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A國的有效法律,特別是有關工程、工資、社會保障、工程保險、物資保險、運輸工具保險的法律,和有關文物、海關、稅收及其它諸如此類的法律。對于為施工而取得的任何一種許可所花費用,均應由乙方承擔。

  在遵守合同條款的同時,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產生的各種賦稅,其中包括海關稅和海關附加稅均由乙方負擔。除了法定的和合同條件中規定可豁免的以外,任何一項稅收均不能免除。

  (五十一)專利權和發明權

  乙方應尊重他人的專利權、發明權和壟斷權--對于因乙方不尊重他人的這種權利,其中包括A國境內外項目的技術說明和圖紙--他人向甲方提出的任何要求而因之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五十二)A國的司法權限

  有關合同的所有解釋和執行必須服從A國的現行法律和法規,A國的司法部門負責審理由合同引起的糾紛。

  任何一方訴諸法律都不能中止合同的執行,都不影響雙方的義務和權利,直到對爭執的問題有了必須執行的判決為止。

  (五十三)初步驗收

  當乙方完成了合同的主體工程和附屬工程以后,應馬上用掛號函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確定初步驗收日期。同時乙方應清理現場所有雜物。否則,甲方在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并給10天以內的寬限之后,乙方仍未清理現場,甲方就進行這項清理工作,乙方應負責此項費用。甲方應將確定好的驗收日期書面通知乙方,此驗收日期不得超過接到乙方通知日的一個月。驗收應在既定日期進行,應起草一式3份的初步驗收紀要,由雙方或雙方代表簽字,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或其代表。如果乙方或他的代表未出席檢查,即進行乙方缺席檢查,應將情況記入紀要,并用掛號函件將一份紀要寄給乙方。如果檢查證實已完工程符合合同總條款的要求,那么,乙方通知甲方完工的日期就作為竣工日期;同時也作為維修期的開始日期。

  如果在檢查中發現沒有按照合同施工,那么,應在紀要中注明,并責成乙方按合同修補和糾正錯誤、完善工程。維修期就從完善施工后的最后一次檢查時開始。

  如果需要的話,允許甲方對一部分已經完成的工程,根據本條款中規定的內容和條件進行局部、臨時性的驗收,條件是局部交付的工程應能使用。在驗收工程之前,乙方應出資在工地提供必要的工具、設備、儀器,供甲方或其代表在檢查、試驗時使用。如果在檢查、試驗當中,發現毛病和錯誤,但在本質上并不影響工程也不妨礙受益,那么當甲方認為可以時就接收,也可以給乙方一段修理和補缺的時限。這筆費用可從乙方在甲方手中的應得款中扣除,只要這些毛病和錯誤不影響工程的質量,并能按照要求受益。到工程缺陷修補完善后,再將扣除款項退回乙方。

  (五十四)維修期

  乙方要保證本合同規定的工程無瑕疵,施工良好,全部工程使用時要達到預期的目的。自甲方初步驗收之日起,維修保證期為一年,如果在這期間發現缺點和不足,那么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后一個星期內進行修理和完善。否則,甲方代為修理,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在甲方所交的保證金中扣除此項費用。本條規定的維修保證期與A國民法中規定的保修期是一致的。

  (五十五)最終驗收

  在維修期結束前的適當時間,乙方須通知甲方,要求其確定檢查和最終接收的日期。甲方自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兩星期內,應確定檢查和驗收的日期,并通知乙方親自到場或派代表參加。在乙方或其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在確定的日期內進行檢查,同時要就此起草一式4份由雙方在場人員簽字的紀要,并將其中的一份交給乙方。如果乙方或其代表缺席,可在既定日期進行缺席檢查,把情況記入紀要,并寄乙方一份。

  甲方有權組成一個自己認為合適的接收技術組全權進行各種檢查、試驗,或采取任何旨在查看工程質量的措施。

  (五十六)試驗費用

  乙方承擔在A國國內外用于樣品和試驗的全部費用,根據本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和工程量表,只要所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須負擔樣品、試驗費用,并有義務將工程(或局部)拆開,以便檢驗其質量,然后再恢復原狀,此項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五十七)乙方易址

  本合同開頭填寫的乙方地址變動時,乙方要保證通報。否則,可按原址與乙方通信和發通知,責任由乙方承擔。

  凡是涉及合同條款的書面通知,可以面呈,但在影印件上要簽字,也可用掛號函件寄送,這種通知一經遞交,就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五十八)合同文本

  本合同用____語書寫8份。甲方2份,乙方2份。乙方自己保存1份,另1份用以交稅;并分送財政部計劃司、會計司和稅務總局各1份。

  (二)(工程)分包合同

  AAA電氣機械承包公司,郵政信箱號:________(以下簡稱總包商),和BBB工程公司,郵政信箱號:_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商),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本分包合同。

  鑒于總包商已同EMS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型電氣項目管理局(以下簡稱業主),就在EMS國的SSS號工程項目的設計,運輸和施工簽訂了合同。鑒于分包商愿按該合同實施土建和安裝工程而報了價,鑒于總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報價,依據分包商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號文件及其所附的報價表(注),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下列文件應是本分包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1.電氣、機械及技術操作的合同通用條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條款。

  3.SSS號工程項目的技術規范。

  4.工作范圍和技術要求。

  5.土建和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的報價表。

  (二)定義

  解釋本分包合同時,下列用詞應具有在此所予以確定的意義:

  “總包商”:系指AAA電氣機械承包公司。

  “分包商”:系指BBB工程公司和由BBB工程公司將工程的任何部分轉包給別的任何專業公司或機構。

  “總包商的工程師”:系指由總包商指派的監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員。

  “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條“工作范圍”規定而要執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圍

  本工程包括在EMS共和國境內,根據業主的技術規定,建設SSS號工程項目,如圖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監督人員,熟練和非熟練工人,提供運輸、測繪工具及設備,挖掘及鉆孔機械,吊車,以用于塔架安裝和絕緣箍,地線配件,拉力條的安裝以及導線掛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漿材料、鋼筋,并運送到工地。

  3.為所有熟練和非熟練工人及行政人員提供住宿、膳食、供水、衛生設備、交通費用和社會保險。

  4.運送由總包商提供的材料:總包商在BKB庫房中的塔架、導線、絕緣材料、五金構件、接地材料,包括從總包商在BKB的庫房到施工現場的運輸,并負責卸車和保管。

  5.分包商應按總包商提供的縱斷面圖和測繪圖確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總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應測量檢驗,以保證塔架的位置和線位方向符合合同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取得總包商批準后,應對測繪圖作相應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術規范要求

  熟悉業主技術規范的分包商,應按照業主的要求,并承擔屬于分包工程范圍內的與分包商有關的全部責任。

  (五)勞動力

  分包商應:

  1.自始至終提供足夠數量的工人,以滿足總包商工程師在工程進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時間、節假日方面,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和風俗習慣。

  3.支付工資并服從當地關于對工人報酬的一切規定。

  4.為其雇員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總包商和EMS國主管部門提供他們所需的有關其雇員的一切情況。

  6.對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或風險,自費為其雇員和工人提供保險費及工人補償。

  (六)法定責任

  分包商應對下列事項承擔責任:

  1.遵守EMS國關于所得稅的規定。如果其雇員中有人對雇主給他們的報酬不付個人所得稅,分包商也應對此完全負責。

  2.根據EMS國的法律,為其雇員支付各種國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應服從所有適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圍內的EMS國的法律、地方法及規定。

  (七)與業主談判

  除總包商的工程師授權外,分包商任何時候均不能與業主接觸或談判。

  (八)維修保證期

  分包商將從接收補步驗收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擔保所有工程,不會由于其雇員的工藝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質量差而發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損失的責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應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各種人身傷亡或財產(非工程部分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并保障總包商不承擔屬于分包商和其雇員所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要求訴訟費、指控和其他費用的責任。

  (十)保險

  1.工程保險:總包商應按合同一般條款的規定,自費對永久和臨時性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進行保險,這應包括分包工程在內。

  2.第三方保險:包括分包商在內的第三方保險,將由總包商承擔,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費用。

  3.工人補償:分包商應自費負責其工人的保險,包括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各種性質的索賠。

  4.對以總包商名義的保險單中的索賠補償的確定,分包商應在3天內備齊各種有效的證單。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險償付的各種損失和費用,分包商應對此承擔責任。

  所有扣減款額應記在分包商的帳上。

  對屬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總包商的或租給總包商的全部機動車輛運輸設備和工具,如未計入總包商的保險單,分包商應自費保險。

  (十一)運輸

  分包商應提供該分包工程施工及運送其人員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運輸車輛。

  (十二)工具及設備

  該分包工程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設備、撥具、張緊裝置、操作線、傳動滑車等、分包商應自費提供。

  (十三)總包商材料的交付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應注意該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鋼筋、燃料、潤滑劑等,在EMS國市場可能會出現供應短缺的情況時,分包商應自費安排從其他國家獲得這些材料,從而保證該分包工程不間斷地進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該分包工程價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約數,變化范圍在±______%之內,則單價不作任何變化。

  如果變化值超過±______%,應按總包合同一般條款中第______條規定處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區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6)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鑒于……

  鑒于……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填入名稱)。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5 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 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 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 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 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 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 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 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 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 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 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 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 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 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 日是指歷法日。

  1.29 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 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 解釋

  2.1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 單數和復數

  3.1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 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 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 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 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

  第七條 雇主的工作范圍

  ……

  三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 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 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3 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工程師代表

  9.1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 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 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并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第十條 書面指示

  10.1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 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四 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 合同轉讓

  12.1 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 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五 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 語言和法律

  15.1 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 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 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范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 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復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第十八條 進展中斷

  18.1 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 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 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 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 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 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 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 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范、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 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 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 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第二十五條 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協議

  26.1 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 履約保證

  27.1 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條 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 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 現場視察

  30.2 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 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 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第三十三條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 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 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 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 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天。

  第三十六條 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包商的監督

  37.2 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 承包商的雇員

  38.1 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 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 測定并標示

  39.1 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第四十條 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并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 雇主的責任

  42.1 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 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 工程的照管

  43.1 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雇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 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 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第四十六條 雇主的風險

  46.1 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暴亂、騷亂或混亂,但對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員中間且是由于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保險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 投保范圍

  48.1 對于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保險,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并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于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 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 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除外項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后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 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 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 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 第三方保險

  53.1 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 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第五十五條 人員事故保險

  55.1 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 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第五十七條 保險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 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第五十九條 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 遵守法令、規章

  60.1 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六十一條 化石的保護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

  62.1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 礦區使用費

  63.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 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條 避免損壞道路

  65.1 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第六十六條 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 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第六十七條 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 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 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 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 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 如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7)

  安裝工程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裝(或玻纖)復合莢芯板風管平方米,現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范圍:

  四、 預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定金后,且設計方案由甲方簽字認定后,乙方

  于 月日進場安裝,預定安裝調試期為 天(如甲方要求變更,除給乙方工程工期相應順延外,還應承擔乙方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五、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即rmb元整。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即rmb

  元整(總價的 %)后,日內進行施工。

  (2)管道安裝完畢當日支付人民幣 元整,即rmb 元整。(總價的 %)

  (3)乙方安裝完成后,甲方應在十五日內給予驗收,驗收合格后三日內支付計人民幣,即rmb 元整。(總價的 %)

  (4)甲方簽字驗收并付清所有款項后,乙方出具工程質量保證書。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無法按時驗收的,甲方除無權使用外,還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及乙方的誤工費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或各有關設計部門提供的圖紙施工。

  (2)甲方為乙方提供實施本合同的場地及水源、電源、臨建宿舍等設施。

  八、 工程驗收后,乙方對本工程質量負責保修 年,(詳見工程質量保證書)。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 以上各條款甲乙雙方均履約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8)

  木工承包合同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項目工程以包工,包制模,鐵釘,鐵線,電纜,電鋸電片及機械所有的電纜電線工具,包圖紙上木工制安及所有木工工程一次性承包給乙方施工,為安全保質保量金,工程結束后給予返還。

  一,承包單價;乙方所承包的木工工程,其單價按建筑面積的( )元/㎡(包括基礎地下室設施及屋頂斜屋面n型線條主體),按此單價為最終結算價,甲方不另追加乙方任何費用,面積計算以圖紙為準。

  二,承包范圍;乙方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完成該工程所有的木工工程,(含附屬零星工程木工及基礎設施的制安,負責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模板,方條,頂木,步步緊,方條等的清理及按甲方要求制定的地方分類堆放好)

  三,乙方負責:

  1.乙方應付責組織本工程所需要的熟練工人,機械工具輔助材料,熟悉施工圖紙規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及安全生產條列,進度計劃國家品質標準施工。

  2.服從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員統一指揮,調配和檢查,遵守項目人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隨意浪費甲方原材料,如發現乙方隨意浪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價加倍賠償。

  3.乙方不得在工地上無理取鬧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統一指揮調度及阻止別的施工班組施工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累次不改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結算,并自動退場。

  4.主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不準有爆木。漏漿現象,發現有出以每處50—200元罰款,并即時處理,因木工驗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倍賠償一切浪費的原材料及需別的施工班組配合返工所需人工工資,工程所有爆木,漏漿處,乙方應及時處理掉。尾期工程中需要制安的應隨叫隨到,不到的話,甲方有權請他人做,其工資按市場價格雙倍從乙方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影響工期的按合同規定處罰,乙方應無異議。

  四,甲方負責;

  1.負責對乙方的圖紙技術交底及安全三級教育,指導,檢查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質量。

  2.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

  3.無償提供乙方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電,(不含電磁爐用電)

  五,工期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定的各項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具體進度計劃按項目部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

  2.乙方不能按甲方進度計劃完成工期內的工程量時,甲方有權高價在外面請人幫忙完成,乙方無權阻擾,其工資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取,工期拖延一天處以500~5000元的工期處罰金,按工期計劃乙方提前完成應給與獎勵。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另找施工隊,結算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結算,結算時間按工程主體全部封頂后結算,余下的部分作為重組新班組和甲方的損失費用。

  六;質量標準;

  規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及現行的國家有關強制性規范規定施工,并達到國家工程品質驗收合格標準,如有返工給甲方造成材料浪費或延誤工期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并罰款,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回。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膠鞋上班。

  2.上班時間不許喝酒,打鬧,嚴格安全生產條例方針,及項目部組織所要求的安全知識講座內容交底,進行施工。

  3.如乙方在施工過程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及事后處理,與甲方無關。

  4.不帶安全帽,穿拖鞋,喝酒上班的發現一次每人每次30元罰款,此款從工資中扣除,并通報批評,現場嚴禁帶小孩或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工地,住宿,逗留。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第一次按工程總量的三樓付款80%,然后按月進度工程量的80%付款。余款在完成承包內工作后兩個月內結清。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款全部結清后本合同法律效力自行終止。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同時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樣本(篇9)

  弱電工程承包協議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布線設計施工下列標準:

  -iso11801 國際建筑通用布線標準

  -ieee 100 base-t 100兆以太網

  -ccitt isdn 綜合業務數據網絡標準

  -ieee 802.3 10base-t 光纖分布數據接口(fddi)標準

  -ieee 802.5 token ring 網絡標準

  同時滿足下列安裝與設計規范

  h 中國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

  h 智能建筑設計標準(ebd-03-95)

  h 工業企業通信設計規范(cecs 09:89)

  h 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cecs 72:97)

  h 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ecs 72:97)

  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弱電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弱電工程系合法使用。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經有關部門審定具有弱電工程承包的相關《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弱電施工地點: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___號。 

  3.弱電工程實施內容:詳見附件一《弱電工程實施內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總價款:¥__ 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稅金(3.41%):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6.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 ________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弱電布線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弱電布線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弱電布線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弱電布線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弱電工程,非經甲方 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 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ecs 72:97)和智能建筑設計標準(ebd-03-95)的其它同類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 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四)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金 額

  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合同簽訂后 開工前二至五天 30% 元

  施工過程中 工程材料到現場或工期進度過半 30% 元

  竣工驗收 當天 35% 元

  竣工驗收后 一個月內 5% 元

  增加工程項目 簽訂項目變更表后兩天內 100% 元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

  (詳見 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或上級主管弱電部門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施工現場,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施工現場中所滯留的設備、物件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電,鑰匙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其他工作人員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各種共用設備管線及原有建筑承重結構。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共用設備管線及建筑承重結構,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設備管線或原有建筑承重結構,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工程承包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 市智能建筑協會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附件(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郵 編:      郵 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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