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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分享

2022-12-23 合同範本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們都在學著正確、合理地去運用合同。簽訂合同可以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需要當事人共同遵守約定。你是否在苦惱如何擬定一份好的合同呢?以下內容是我們特地整理的“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還請你收藏本頁以便后續閱讀。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1)

  根據《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湖南省基層法律服務所條例》及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的要求,為更好地服務地方、服務企業、服務重點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間,甲方的職責為:

  (一)甲方應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負責本單位法律方面的事務,收集本單位有關資料提供給法律顧問參考研究,及時處理。

  (二)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合同等經濟活動,應請法律顧問參加并聽取有關法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避免經濟糾紛和損失的發生。

  (三)甲方發生經濟糾紛應及時和法律顧問聯系,并請法律顧問代理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并按規定承擔差旅費。

  三、合同期間,乙方的職責:

  (一)乙方法律顧問經常主動到甲方了解情況,解答法律咨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務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擬定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顧問參加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經濟合同等活動,并提供法律依據、意見和建議。

  (三)乙方優先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參與有關糾紛的訴訟或調解、仲裁活動,并按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顧問酬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2)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3)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為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為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8、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為甲方工作。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系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10萬以下的(包括10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10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秘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范圍如下:

  (一)常規法律服務:

  1.向政府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重大決策、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法律意見,或者應政府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政府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事訴訟,維護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政府機關的合法權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請強制執行;

  6.應政府要求,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律方面的業務培訓,協助政府進行法治宣傳;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常規法律服務。

  (二)專項法律服務

  1.應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應政府要求,為政府招商引資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接受政府委托,為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3.應政府要求,就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4.接受政府委托,就××縣政府管轄范圍內發生的由影響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員的身份進行調查、協調,并向政府提出依法處理的法律咨詢意見;

  5.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計劃的bot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6.應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權制度改革,草場承包、出讓,水電資源、礦產資源開發等法律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或者提供法律咨詢;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專項法律服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各部門(機構)所主管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的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的法律事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并對及時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元(大寫:¥×××××);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1、2、3、6項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不收取費用。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4、5項涉訴法律事務,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元(大寫:¥貳拾萬圓整)(包括人民幣××××××萬元)的,乙方不收取費用;超過人民幣×××××××元(大寫:¥×××××××)的,按照《律師事務所收費項目及標準》規定,由雙方協商收費事宜。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事項,雙方另行協商收費事宜。

  本合同到期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當結清有關費用。涉及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的結算,由該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約定。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個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的。

  上述1、2項因甲方的過錯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應經支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的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者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并支付延期支付所產生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司法機構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6)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書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北廳四層

  聯系電話:0591-8351333513859088283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注冊律師__擔任甲方的顧問律師,具體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法律事務。

  律師聯系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據需要指派其他律師參與辦理上述法律事務,甲方應予配合。

  第二條、法律顧問應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通過專業工作積極指導和促進甲方生產經營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積極防范法律糾紛的發生,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解答甲方經營管理業務、勞資關系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二)應甲方要求,審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最大限度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經營、勞資糾紛的協調解決和訴前談判工作。

  (四)應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員工的法律事務咨詢。

  (五)應甲方要求,指派律師赴甲方舉辦法律知識現場咨詢答疑會。

  (六)根據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關法律資料。

  (七)應甲方要求,為甲方主要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服務。

  (八)協助甲方處理其他有關法律事務。

  (九)應邀參與甲方投資或經營方面較大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

  (十)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活動及非訴訟案件的調解、仲裁、聽證等活動。

  乙方提供本條第(一)至第(八)項服務,甲方不必另行辦理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八條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外,不再另付費用;第(九)項服務中,雙方在標的額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項目服務費;屬本條第(十)項,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交費,其收費標準不得高于顧問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70%,金額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乙方對因執行顧問工作而獲取的甲方相關的經營信息、財務狀況、技術資料、商業秘密等負嚴格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授權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與第三方。

  第五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向法律顧問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應提前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等。

  第六條、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文件,甲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法律顧問留存備查。

  第七條、甲方應主動、及時向法律顧問通報涉及法律問題業務的有關情況,并可根據需要指定專人負責與法律顧問進行聯系協調,協助法律顧問了解甲方有關情況。

  第八條、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元/年,并于本協議訂立__日內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盡可能為法律顧問提供工作便利;應甲方要求,法律顧問到福州市區以外的地方進行項目談判、調查、非訴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相關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暫定為一年。

  第十一條、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均應提前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有關通知按照本合同載明聯系地址發出,即視為已經完成送達;本合同空格處填寫的一致內容系業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真實意思表示,與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代表律師:0591-83513335楊律師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7)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與甲方有對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四、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年元(大寫)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條所列服務范圍以外的訴訟案件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專項委托合同,按規定另行支付代理費,乙方可在標準收費基礎上優惠15%.

  五、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簽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蘭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遇、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8)

  甲方(聘請方):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并協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托,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于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后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托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并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托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托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系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系,甲方所指定聯系人的意思表示視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并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為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核及日常法律咨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核備案制度,并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4、對于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咨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復。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為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應即時回復。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咨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并以書面形式回復。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托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秘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為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為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執一份,受托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9)

  學校法律顧問合同書

  委托方:(簡稱甲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_______

  住所:XXX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XXX_____

  聯系電話:XXX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_______

  住所:XXX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XXX_____

  聯系電話:XXX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托顧問業務范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黨政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系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鑒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XXX。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民法典總則之規定行為,由于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XXXX合同文本

法律顧問聘請協議書范本(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致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具體職責范圍為:

  (一)企業管理事務

  1.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風險預測和對策,從法律上加以論證,提供法律依據,為企業的穩步發展提出法律意見,減少企業決策的責任壓力,降低決策風險。

  2.企業經濟項目談判提供意見,幫助企業掌握與談判項目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從法律角度分析談判項目的可行性,以保證不超越法律、政策許可的范圍,對經濟項目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3.協助企業完善制定有關法律文書、規章制度,建立檔案管理,監督各部門依法運作,規范企業組織和行為。

  4.協助管理經濟合同,確定合同類別,對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合同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嚴密性審查,避免經濟損失。

  5.協助企業監督合同、協議的履行,提高履約率,達到較好的經濟效益。

  6.就企業遇到的民事、經濟或行政糾紛和訴訟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提出處理方法。

  7.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協助甲方開展有關法律宣傳、普法教育,以便企業運用法律手段加強管理。

  8.及時傳達有關法律政策信息,根據企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為企業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二)代辦法律事務

  1.參加企業有關項目或其他事務的談判,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事實調查報告,代為草擬談判提綱及其他文件等。

  2.為企業進行專項事實調查、為企業各種法律事實和行為提供服務。

  3.代理企業辦理各種類型的登記注冊手續,如工商登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登記等。

  4.代理企業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申訴或仲裁,代為申請行政復議;代理企業的索賠、追收債款,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5.為企業辦理信貸、抵押貸款、項目融資、銀團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6.參與進行企業的改組、收購、合并、租賃經營、承包經營、資本重整、股份轉讓或企業股份制改組、債務重整或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等。

  7.為企業的租賃經營、承包經營、客戶咨詢投訴等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8.辦理律師見證和代辦公證。

  三、合同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期間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整,RM元整(含所有為企業訴訟所而產生的律師費)。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內一次性付清。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常年法律顧客的工作方式

  1.乙方以不固定方式,可依需要到甲方辦公。

  2.甲方遇到本合同規定范圍內事項可通知乙方律師辦理。

  3.乙方不定期與甲方領導會晤,相互交換意見,交流情況。

  4.若遇到:A.負責律師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先排定的事務亟待辦理;

  B.代辦理法律事務的工作量非負責律師能力足夠承擔;乙方需委派其他律師支援。

  5.當企業面臨復雜、重大問題時,與甲方領導層發揮集體智慧共同研討,力求最佳的處理方案。

  六、工作重點

  首先解決企業當今急需辦理事務,然后轉入糾紛預防、重大問題決策、日常事務處理上。

  七、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原則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服務,維護甲方合法的權益。甲方、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待人。乙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見強加于甲方,甚至干涉甲方內部事務。即使是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事務,也須征求甲方意見,方可做出處理。甲方也應把顧問當作本企業的參謀、助手,主動、及時征詢顧問意見,對合理化建議、法律意見認真聽取,以避免失誤、糾紛。

  八、其他約定

  1.為能更好地提供全面而真實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保證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同時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守秘密。

  2.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一)“企業管理事務”所列項目咨詢服務時,不在另收律師費,但有關差旅費、交通費、文印費應由甲方負擔。

  3.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二)“代辦法律事務”所列項目服務,企業不另付律師費。按企業獲取的實際收益提成(另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顧問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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