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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好處就是優勢互補,畢竟每個人的資源有限。團隊合作能營造一種工作氛圍,使每個團隊成員都有參與感。在履行合作合同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在簽訂合作合同前要對合同的內容事項有所了解。有沒有可以參考的合作合同范本?以下為祝福網編輯為你收集整理的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1】
甲方(買方):
住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有助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了解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于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乙方(賣方):
住所:
聯系電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價格:
第二條、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
1、生產國:
2、制造廠商:
第四條、包裝
應當能達到防壓壞、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裝運通知
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六條、付款條件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稅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后發貨。
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_______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單據
1、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2、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3、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4、裝箱單及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5、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6、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7、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保險
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九條、檢驗和索賠
風險提示:
應對送貨、簽收、驗收事項進行約定,特別是在發貨人或收貨人為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時,一定注意留存發貨單、簽收單等交易憑證并備注,以防另一方在結算、支付貨款、發生質量問題時不承認存在前述交易。
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應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進行產品檢驗的時間進行限制規定,即在限定時間內如需方未提出質量問題,則視為檢驗合格。同時,在機械設備的銷售中,同時建議約定需方在質量檢驗(驗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產品,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供方對此后的質量問題不再承擔責任。
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___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_______天內,根據_______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_______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延期交貨及罰款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于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__%。不足_______天者按__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于20xx年12月xx日于_______國_______市用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持_______份。
風險提示:
對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并妥善保管。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
20xx年12月xx日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20xx年12月xx日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2】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
商品價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買方國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________到達站名稱;
________賣方名稱;
________買方名稱;
________貨件號;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________發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________包裝單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買方國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買方國境外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雙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供應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
2.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5%。
第十三條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在買方國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買方國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電話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電話_____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機具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農機具基本情況 單位: 元/
農機具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總價
備注
合計(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農機具應符合《產品質量法》,達到《使用說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出賣人送貨□買受人取貨)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于農機具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受人異議期為出賣人交貨后 日內,異議經核實,出賣人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受人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違約責任:
1、農機具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出賣人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受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2、出賣人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受人還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受人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出賣人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受人違約責任:
1、買受人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出賣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出賣人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按照《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或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買受人(章):出賣人(章):
住所: 住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訂時間: 簽訂地點: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4】
合同編號:11980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代____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范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并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并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X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后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5】
合同編號:119755 貿易熱門合同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XX(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乙方采購甲方的._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采購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購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甲方的質量說明書,并經乙方驗收合格。乙方在收到產品的____日內向甲方出具產品驗收證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證明或不合格說明,則視產品合格。
三、數量 ____________臺。
四、產品價格 乙方向甲方采購的____________價格為每臺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將 ____________作為對外零售之用。上述價格中含產品的售后服務費用及運費。
五、貨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貨物后,以電匯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的貨款總額并出具發票,并于全部產品安裝完畢后支付其______%的貨款總額。 收款單位:________科技有限XX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七、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 甲方必須提供適合產品運輸和存儲要求的有效包裝。 甲方必須在所有外包裝上標識產品必需的有關標記。
九、售后服務
1.甲方承諾售后服務期限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掃描儀時應向用戶明示自己為售后服務承擔者并提供相關咨詢電話等信息。
3.甲方在服務期內為用戶提供____________服務。(保修范圍:非人為損壞)
十、保密 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情況予以保密,未經透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況。 十
一、信息交流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對合同事項應積極協商及時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順利進行,雙方定以下人員為本合同聯系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違約解決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就,并受中國法律約束。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貿易合同 篇10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報關委托書,并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進出口貿易代理服務,代理乙方從事進出口貿易及相關業務。
二、甲方責任:提供報關委托書
三、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與國外供貨商聯絡,確定貨物的規格、質量、數量和價格條件;
2.承擔進出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銀行費用、換單費、保險費、報關報檢費、檢驗檢疫費、運輸費、倉儲費等),將上述款項直接支付給相關收款單位或交給第三方代付;
3.乙方應在接到關稅和海關代征增值稅稅票后按時向代收銀行繳納稅款;
4.如代理進出口商品屬免稅、許可證商品,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手續或證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5.守法經營,不偽報、不滿報,單單相符、單貨相符、如實申報、提供貨物的真實情況,對于偽報商品名稱、高值低報、少報通關數量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在貿易合同執行中,如因國外客戶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違反合同致使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甲方不承擔責任,因甲方代理行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除外。
五、甲方在執行本協議中,對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刑事等糾紛,甲方不負連帶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適用《對外貿易代理制暫行規定》,《對外貿易法》作為本協議的準據法。
七、若甲乙雙方發生爭執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據以審批、核算、對外付匯等。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甲方:(公X) 乙方:(公X) 代理人: 代理人:____日期:____日期: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6】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制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7】
許可銷售協議
許可銷售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著互利平等的原則,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進行產品營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產品銷售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為甲方已從權利人處取得合法授權,被許可銷售的產品。
第二條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在乙方收到產品的7天內,由甲方負責調換。
第三條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送到乙方指定城市,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每次訂貨后需先將全部貨款及運費匯入甲方指定賬號,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的1個工作日內將商品發出。如遇特殊情況,需由雙方協商。
第五條價格(見附表)(略)
第二章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其后三年內,雙方同意對所知曉的對方的信息嚴格保密,這些信息包括貨物信息、支付方式、技術信息、客戶信息、貨源信息、員工信息、技術信息以及經營信息等。
第三章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結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章轉讓、修改、解除與終止
第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承諾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第二條如果因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導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根據雙方辦事處機構或雇員的某項行為而被解釋無效。
第四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產權轉移、公司重組等因素發生的重大變化,都不夠成為本協議終止的原因。
第五條本合同在以下幾種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銷、解散、宣布破產及其它原因等喪失法人資格;
2.雙方協議終止;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4.其它原因。
第五章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六章其他
第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并加蓋印章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二條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項下的未清的債務須繼續履行,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三條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條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同時,本合作協議為雙方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具體內容泄漏給第三方;否則,對方有權要求泄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五條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合同雙方均具約束力。
第六條乙方甲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預期銷售量,以便甲方及時備貨。但由于網絡營銷的特殊性,此條不作為雙方發生糾紛時的依據。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兩份。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銷售協議
許可銷售協議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原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協商特約簽定本合同。
一、雙方承諾:由乙方提供不作價設備______ 美元(港幣)給甲方用于加工生產______之用,(詳見設備清單)。產權歸乙方所有。使用期限為______年,在監管期限內,不得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續簽,則由甲方協助乙方申報海關核準后處理。乙方以免費方式提供設備,不需甲方辦理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或差價償還設備款。
二、甲方向乙方購買原料、輔料
原料輔料編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數量及金額
原料輔料編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 日前運往______________
五、運輸方式及運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簽字雙方各執一分,其余六分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受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 %,計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________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應自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內,每______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另加第______ 章______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
(2)以______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______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____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________________,目的港口為中國________________。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________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______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_______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________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________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________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________第________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 第________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________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________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批"設備"交貨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________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________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________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________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________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________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附件________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________國由__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10】
買方:
地址: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報:
電傳: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麥頭:
麥NA
第九條保險
轉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售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計。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臺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金額為。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和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驗證說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
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11】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 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 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 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本部分“補償貿易合同”的適用法律、法規參照“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中的有關法律、法規。
________補償貿易設備進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協議基礎上簽訂,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__設備,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設備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后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設備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
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元。設備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后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于賣方對貨物
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在設備裝運15天前,開立以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后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設備船只離港后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中國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復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后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設備”的制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范進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設備”的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為檢驗依據。
(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后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復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設備有上述問題并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
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一個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設備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設備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后一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設備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 ____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設備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略)
附件四 (略)
附件五 (略)
________補償貿易返銷合同
本合同是在________號補償貿易協議基礎上簽訂,由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返銷產品________,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金額:買方購買金額與買方在________合同基下售給賣方設備金額的相等的返銷產品,計________元________。
二、期限:買方的購買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銷金額是________元,占整個返銷額的五分之一,每年的________月至________月交貨。
三、商品名稱:________。
四、數量:________,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五、品質規格;賣方提供返銷產品的品質、規格,詳見合同附件二。
六、價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________元,(買方對返銷貨物支付的價格以世界市場價值為基礎,結合考慮該貨物的'其它成交條件)。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物以后即另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妥,貨物在裝運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負責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買方負責。
九、裝運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銷商品裝運前十五天,買方通過________國________銀行開立以中國________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岸后,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議付單據: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
裝運船只離港后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________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帶交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①在開始裝運月份前二十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電復買方。
②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四十八小時前,對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上式通知。
③裝船結束后二十四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只離港日期通知
買方。
十五、檢驗:
①品質、數量按照裝運港中國商品檢驗局簽發的證明書。提單上的數量應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根據。
②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后,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由買方委托的________機構負責復檢。復檢費由買方負責。如發現品質和/或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索賠證書由買方委托的檢驗機構出具,但對運輸途中品質與數量的自然損失或變化不得提出索賠,索賠期限為貨物到達目的港 ________天。
十六、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買方控制能力范圍的原因而造成買方不能接貨或不能付款,買方不予負責,賣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何超出賣方所能控制的范圍的原因而造成的賣方不能按時交貨,賣方不予負責。
十七、保證、賠償與處罰:
①貨物如發現缺陷,買方應在到貨后半年內書面通知賣方,并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條取消合同。
②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③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購買本合同規定的貨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交付罰金。
________號協議 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于本合同。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沒有按時、按議定的品質條件交貨,或在賣方不能履約時,買方有下述權利:
①有關貨物包裝已運抵買方,不論財產權是否能轉移,買方的貨物,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在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②買方將取消回頭產品的購買義務,不再購買尚未購買的回頭貨物。
十九、銀行擔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個月,至遲不超過賣方與買方所簽訂第________號合同付款前,買方應向賣方提供銀行保函,一旦買方不能購買或不能付款時,由銀行負責支付貨款或支付罰款。銀行保函見合同附件三。
二十、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雙方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則此項爭議案件應提交仲裁。仲裁地在被告的國家。仲裁裁決即為終局裁決;對于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二十一、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號協議的規定相同。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附件三 銀行保證函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
定作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承攬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定作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攬人提供的材料
第三條定作人對承攬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定作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樣品、工藝要求等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的____日內答復。
第八條定作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定作物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
第十二條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攬人預付材料款(大寫)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報酬及材料費的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攬人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賬號: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13】
編號:
甲方: 乙方:
經濟類型:私營企業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郵遞區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 一 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試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終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終止勞動合同。如雙方要繼續保持勞動關系,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 二 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門店,擔任 崗位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應與乙方協商,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變更。
第 三 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萬菱匯B1105號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定時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 六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
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 七 條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假等,甲方在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 勞動報酬
第 八 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 九 條 甲方應當自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發給乙方工資。
工資采取下列( 1 )種形式發放:
1.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不低于人民幣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按甲方確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本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 十 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列明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第 十一 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技術水準,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及企業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工資水準。乙方的勞動報酬隨職務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五. 社會保險
第 十二 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 十三 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
第 十四 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 十五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團體意外保險一份。
六. 勞動紀律
第 十六 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
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
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 十七 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委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 十八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第 十九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 二十 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離職,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辦理好離職手續)或店里及時找到店員方可提前離職。否則按曠工處罰。乙方上崗,試用期四天,試用期沒有工資沒有提成。新營業員經錄用店長通過其個人表現和對店里做出的業績原試用期三天對其工資和提成作以申報,并給予補發。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
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同一疾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
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
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賠償金:
1、 甲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費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
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三條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
招接收費,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
九、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于受雇期間,其所產生或創作之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碼、系統分析及部署資料、系統底層架構、制作技術、著作等,均歸甲方所有,如為著作,應以甲方為著作人,相關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皆歸甲方自始擁有。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就前條各項權利須于國內外注冊、登記之必要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提出相關之證件、文書與作品說明等,以完成各項權利之登記、注冊之手續。
第三十八條 甲方各項著作,及各種相關之技術、產品、規格、經營策略及企劃與相關之經營資料、行銷企劃、客戶名單等之開發及撰擬,其尚未公開或具備營業上競爭優勢之營業秘密,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或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該營業秘密,并于乙方離職后二年內仍適用之。
第三十九條 營業秘密為與甲方業務相關之各種口頭、書面表示有「機密」或雖未標示,但依甲方規章或一般商業習慣,應被視為機密之物件、資訊,及乙方依約或法令對第
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亦屬之。
第四十條 乙方應于簽訂《勞動合同》時即告知其在簽約之前所擁有或創作之各項發明、專利、著作,以及其對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應負之保密義務,于受雇期間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條之各項權利之產生或創作時,亦應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同意受雇期間于職務上所為之一切創作,均應承諾是由其自行創作,絕不抄襲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秘密與智慧財產權。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知識產權與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甲方得終止《勞動合同》,乙方
除應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資總額之二倍為懲罰性違約金外(上開違約金總額低于人民幣十萬元時,以人民幣十萬元計)并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過失,并書面檢討達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權終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 (蓋章) 鑒證員: (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14】
_________(以下簡稱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購方)為另一方,簽定合同如下:
一、合同對象
根據_________協議精神,在中國、_________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向購方售出,購方從售方購入貨物。其品名、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1、2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元。售方有權對所供物貨數量多交或少交3%。
二、價格
根據本合同所售出的貨物價格以_________計算,系_________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等費用在內。
三、交貨期
交貨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規定。
發運站在國際鐵路運單上的戳記日期視為交貨期。
四、付款
買方應在收到貨物后3天內將貨款憑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匯至賣方指定帳戶,還包括:
1.帳單3份
2.鐵路運單副本
3.品質證明書3份
4.裝箱單3份
五、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與雙方所確認的,各執一份的樣品相一致,應該符合本合同附件中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售方國國家標準。
商品質量應由售方國生產者或售方國商檢機關出據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購方在本合同供貨結束后,仍將標準樣品保存六個月。
六、包裝和標記
包及標記應保證貨物在運輸和可能發生的換裝時的完好無損,同時應保護貨物免受氣候的影響。
包裝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要求。
每件貨物或貨簽上應以不易抹掉的顏色用中、_________文刷下列標記:合同號、貨件號、毛重、凈重、包裝箱尺寸(厘米)、品名及貨號、運輸號、收貨人和發貨人。
包裝箱高度超過1米時,應標上重心符號和字母“цt”。
標記應符合國際貨協要求并且應刷寫在包裝箱兩側(側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貨物應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上面注明品名、貨號、規格、數量、箱(包)號。
七、發運程序
發貨時,售方應隨鐵路運單附下列單據:
1.發貨明細單2份(明細單標明合同號、協議書及附件號);
2.品質證明書1份;
3.裝箱單1份;
售方應自發貨之日起七天內用電報或信函將下列事項通知購方:合同號、品名、件數、發貨日期、車號、運單號、收貨人。
售方負責將按本合同售出的貨物運達指定交貨地點。
貨物的所有權以及可能發生的風險或破損的責任,從貨物自售方國鐵路交給購方國鐵路時起,即由售方轉至購方。
八、其它條件
任何一方無權在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交給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補充都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簽字。
本合同簽定后,一切談判及在此之前進行的與合同有關的一切來往信函均告失效。
領取進口/出口許可證由買方/賣方負責。
本合同在雙方取得進口/出口許可證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易貨在國際貿易實踐中主要表現為下列兩種形式:
1.直接易貨
直接易貨又稱為一般易貨。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來講,易貨就是指以貨換貨。這種直接易貨形式,往往要求進口和出口同時成交,一筆交易一般只簽訂一個包括雙方交付相互抵償貨物的合同,而且不涉及第三方。它是最普遍也是目前應用最廣泛的易貨形式。對于需要通過運輸運送貨物的交易方來說,由于這種易貨形式一般要求進出口同時進行,因此,應用中存在困難。于是在實際業務中,就產生了一些變通的做法,最常見的即為通過對開信用證的方式進行易貨貿易。在采用對開信用證進行易貨時,交易雙方先簽訂換貨合同,雙方商定彼此承諾在一定時間購買對方一定數量的貨物,各自出口的商品按約定的貨幣計價,總金額一致或基本一致,貨款通過開立對開信用證的方式進行結算,即雙方都以對方為受益人,開立金額相等或基本相等的信用證。由于交貨時間的差異,雙方開立信用證的時間也就有先有后,先進口開證的一方為了使對方也履行開證義務,一般都在信用證內規定該證以對方按規定開出信用證為生效條件;或規定,該證的金額只能用來作為對方開立回頭證之用,以此控制對方。
2.綜合易貨
綜合易貨多用于兩國之間根據記帳或支付(清算)協定而進行的交易。由兩國政府根據簽訂的支付協定,在雙方銀行互設帳戶,雙方政府各自提出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提供給對方的商品種類、進出口金額基本相等,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易貨協定書,然后根據協定書的有關規定,由各自的對外貿易專業公司簽訂具體的進出口合同,分別交貨。商品出口后,由雙方銀行憑裝運單證進行結匯并在對方國家在本行開立的帳戶進行記帳,然后由銀行按約定的期限結算。應注意的是,一定時期終了時,雙方帳戶如果出現余額,只要不超過約定的幅度,即通常所說的“擺動額”,原則上順差方不得要求對方用自己外匯支付,而只能以貨物抵沖,即通過調整交貨速度,或由逆差方增交貨物予以平衡。
易貨貿易退(免)稅規定
易貨貿易出口銷售在核算上基本同于自營出口銷售。只是在外匯結算上,易貨貿易一般是相互記帳,收不到外匯。對易貨貿易的出口退稅,主要是比照自營出口退稅的方法辦理。
國際貿易合作合同樣本【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受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 %,計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________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應自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內,每______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另加第______ 章______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
(2)以______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______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____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________________,目的港口為中國________________。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________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______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_______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________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________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________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________第________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 第________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________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________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批"設備"交貨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________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________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________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________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________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________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附件________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________國由__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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