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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范本(直租)

2022-12-23 合同範本

  我們在做重大的決定的時候,最好簽合同,這是保證自己利益的最好方式。小編精心整理了《融資租賃合同范本(直租)》,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我們祝福網。

  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主合同”)由下列雙方于【】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出租人):

  聯系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指定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乙方(承租人):

  聯系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指定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1.合同釋義

  1.1.本合同為融資租賃合同,即甲方根據乙方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1.2.定義

  出租人(即甲方):指出租給承租人(即乙方)的租賃物的所有權人。

  承租人(即乙方):指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使用權人。

  租賃物:指由出租人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各種類型的租賃物,以及根據本合同在租賃物上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形成的能夠成為出租人財產的增加物、添加物、附屬物或替代物。

  交付日:就任一租賃物,指乙方無條件接收該項租賃物并開始租賃的日期。

  保證金:指租賃交易中甲方為促使乙方履行租賃協議所規定的所有義務、防止乙方違約而要求其在租賃協議生效后提交的、由甲方持有的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

  1.3. 本合同由主合同與以下9個附件組成:

  附件1:《xxxx》

  附件2:《xxxx》

  附件3:《xxxx》

  2.租賃物

  2.1.租賃物是指在《租賃物明細表》(附件1)中載明的租賃物及附隨于租賃物的零件、附件、軟件、附加服務、許可證明等附屬物。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參數詳見《租賃物明細表》(附件1)。

  2.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附著于租賃物上的替代物、替換件、修理物等,均屬于本合同的租賃物。

  3.租賃物的購買

  3.1. 本合同項下的出賣人和租賃物系由乙方自主選擇決定,未受到甲方干預或未依賴甲方技能或信息。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配置和數量、價格、交貨、安裝、驗收時間等內容均由乙方與出賣人直接商議決定,不體現甲方任何意愿。

  3.2.甲方根據乙方的書面指示和要求與出賣人簽訂《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向出賣人出資購買租賃物,履行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

  3.3.《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一經簽訂,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出賣人變更租賃物的規格、質量、數量和金額等內容。

  3.4. 出賣人不履行《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義務的,由乙方直接向出賣人主張權利和行使索賠。在乙方請求下,甲方有協助乙方索賠的義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乙方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義務。

  4.租賃物所有權

  4.1.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限內屬于甲方所有。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實施轉租賃、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如果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乙方破產,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乙方的第三方債權人無權要求以租賃物抵償。乙方有義務對第三人侵害甲方所有權的行為加以制止并及時通知甲方。

  4.2.在不影響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賃物的條件下,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而將租賃合同規定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權利轉讓或質押給第三方,或將租賃物抵押給第三方,但抵押權的期限不得超過抵押權設定之時到本租賃合同屆滿之時的時間段。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與第三方抵押合同的影響。甲方轉讓債權應通知乙方。

  5.租賃物的質量

  5.1. 乙方不依賴于甲方的技能,不受甲方影響,自主選擇租賃物及出賣人。甲方對于租賃物的質量瑕疵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租賃物的質量瑕疵為由拒付或延遲支付租金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乙方應當承擔的義務。

  6.租賃期限

  6.1. 本合同中的租賃期限為《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中載明的租賃物使用期限,以租賃物的交付日為起租日,如有《租賃物交付接收證明書》(附件3),則為該證明書簽署之日,至期限屆滿之日止。

  6.2.因不屬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租賃物的延遲交付或不能交付,或導致乙方不能接收租賃物,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按期支付租金及其他義務不變,租賃期限從《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中約定的租賃物交付之日起算。

  6.3.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無權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或以退還租賃物為條件而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7.租金的計算與支付

  7.1. 本合同項下的租金和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由《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予以載明。乙方應當根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乙方應承擔支付租金時所發生的費用。

  7.2. 若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上述支付義務,則應從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支付義務之日起至實際恢復履行支付義務之日止,以應付而未付的款項為基數,按每日【 】分之【 】的利率計算應付款項的罰息。由于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支付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

  7.3.租金支付之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延后至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8.稅金

  8.1. 本合同涉及的與租賃物購買相關的一切稅金均由乙方支付。如甲方墊付,乙方應返還甲方墊付的費用。

  8.2. 如租賃物為進口租賃物,則租賃物的相關海關關稅、進口增值稅以及其他與租賃物進口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辦理租賃物進口手續過程中如乙方的行為違反了海關監管法規致使甲方受到任何處罰或墊付該罰金,乙方應予賠償。

  8.3. 上述8.1、8.2項下乙方的義務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或終止后繼續有效。

  9.租賃物的交付、使用、保管與維護

  9.1.租賃物的交付及使用

  9.1.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簽發交貨通知函。租賃物由出賣人直接交付給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租賃物后【 】個工作日內檢驗,并出具《租賃物交付接收證明書》(附件3)格式的租賃物交付接收證明書。乙方自起租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租金及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他義務。因出賣人原因造成其未能在《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中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租賃物的,經甲方或乙方催告,在催告期滿后仍未交付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請求解除本合同。

  9.1.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租賃物的占有及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根據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賃物,亦不得擅自取回租賃物,但乙方違約的情況除外。

  9.1.3.乙方應在《租賃物交付接收證明書》(附件3)規定的地點保管和使用租賃物,在租賃物到達本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后,由乙方承擔租賃物的保管責任。

  9.1.4. 乙方應完成使用租賃物全部必要的登記、許可和批準手續,且應符合與租賃物占有、存儲、使用和維修相關的全部有效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1.5. 為了防止租賃物被更換或與乙方自有設備產生混淆,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在租賃物上進行的所有權標識,包括但不限于安裝定位系統(GPS)、控制系統、添加租賃物所有權標識銘牌等方式。

  9.2. 租賃物的保管及維修

  9.2.1.乙方平時應嚴格遵守制造商提供的租賃物使用說明書中的操作規定使用租賃物,并對租賃物進行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應使用租賃物的原制造廠所供應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乙方進行上述行為不得損壞租賃物,不得阻礙或改變租賃物原來的用途和功能。由于乙方未能按約定使用或維修保養租賃物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租賃物由于添附產生之物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9.2.2.乙方應定期或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租賃物使用、損壞、維修等狀況說明,使甲方了解其真實狀況。甲方及其代理人有權用通訊或現場檢查的辦法,檢查租賃物的狀態和租賃物維護記錄,并觀察租賃物的使用,包括租賃物的存放位置和運轉情況等。如果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存在疏忽或錯誤使用租賃物的情況,甲方可以進行完整的租賃物檢查并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和協助。

  9.2.3. 因乙方設置、保管、使用、維修、保養租賃物等行為,致使自身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甲方因上述原因產生任何賠償責任或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就此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9.2.4.上述9.2.3項下乙方的義務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繼續有效。

  9.3. 未獲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實施如下行為:

  (1) 不適當地、疏忽地、不安全地或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為乙方經營業務之外的目的或未按照租賃物的預期用途使用、操作、維護或保管租賃物;

  (2) 拋棄租賃物;

  (3) 對租賃物進行的任何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如果該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會影響或可能影響其原來預期的功能、用途或降低其價值或該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不可拆除或不可逆轉;

  (4) 將租賃物添加于其他動產或不動產;

  (5) 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賃租賃物、以租賃物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允許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使用該租賃物;

  (6) 摘除或損壞附設在租賃物上用以標明甲方所有權的標識;

  (7) 其他對租賃物所有權有影響的一切行為。

  10.租賃物的丟失、滅失和毀損風險

  10.1.自交付乙方之日起,租賃物丟失、滅失及毀損的風險,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租賃物丟失、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指定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

  (1) 復原或修理租賃物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 更換同等價值或狀態、性能的租賃物。

  10.2.非因甲方原因,致租賃物丟失或因滅失、毀損達到無法修理的程度時,甲方有權宣布合同加速到期,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支付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它應付款項。甲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將租賃物(以其現狀)或形式所有權轉交給乙方,本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11.租賃期滿后租賃物的處理

  租賃期限屆滿后,對于租賃物的處置,雙方協商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

  11.1.續租

  11.1.1. 如果合同沒有提前終止,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續租本合同項下全部租賃物。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在續租期限內同樣適用,續租期限的租金應當根據本合同第11.4條所確定的價格進行支付。

  11.1.2.乙方必須在租賃物上一租賃期限屆滿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方可享有續租權。

  11.1.3. 對于首次續租的,應為租賃物基礎租賃期限屆滿前【 】日,對于其后各續租租賃期限,應為上一續租期限屆滿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發出書面續租通知,則應當推定乙方放棄行使續租權(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1.2條行使留購權),租賃物應當依據本合同第11.3條的規定歸還甲方。

  11.2.留購

  11.2.1. 如果合同沒有提前終止,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留購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賃物。

  11.2.2.留購的時間應為租賃物基礎租賃期限屆滿或續租期限屆滿后。留購租賃物的價格應當按照本合同第11.4條確定,再加上該銷售所適用的營業稅、消費稅和其他應繳納的稅費。甲方按租賃物的現狀對其進行銷售,不承擔任何擔保或被追索的責任。

  11.2.3. 如果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行使留購權,乙方必須在租賃物基礎租賃期限屆滿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在乙方已經根據本合同第11.1條續租的情況下,在當前續租期限屆滿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

  11.2.4. 如果乙方未依據前述約定發出書面通知,則甲方有權推定乙方放棄行使留購權,且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租賃物應依據本合同第11.3條的規定歸還給甲方。

  11.3.歸還出租人

  11.3.1. 若租賃期滿,乙方尚未留購租賃物且支付留購價,或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新協議,或租賃期滿前由其它原因引起租賃合同終止的,乙方應當將租賃物歸還給甲方,除正常磨損外,租賃物應與當初交付時處于相同狀況。

  11.3.2. 租賃合同終止,甲方收回租賃物前,應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自負費用將租賃物交由甲方確定的承運人裝運運往甲方指定的地點,歸還給甲方。

  11.3.3. 乙方應同時將與租賃物有關的所有許可證、執照、登記證、保險單、保險憑證及其他資料交付甲方。如不交付或交付不全導致甲方使用、處分或再租賃租賃物受影響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3.4. 在甲方收回租賃物時,乙方所欠租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乙方應付違約金等應當全部付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11.4.續租或留購價格的確定

  11.4.1.如果乙方依據第11.1條行使續租權或依據第11.2條行使留購權,在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后,至租賃物的基礎租賃期限屆滿或當前續租期限屆滿前,甲方與乙方應根據《租賃物殘值計算表》(附件9)確定續租或留購的價格。

  12.保險

  12.1.在租賃期限內,由乙方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指定險種且指定被保險人為甲方的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辦該保險事宜。乙方同意因減少費用支出而自愿放棄購置保險或放棄購置部分險種,出現保險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2.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同時,乙方還應立即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證明和資料,由甲方提出理賠。如因乙方過失而貽誤定損檢驗和理賠,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3.無論為租賃物投保之保險合同如何約定,也無論保險公司是否遵守該保險合同,乙方有義務為及時以及妥善維修之需要而先行支付與維修租賃物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救費、運輸費、停放費、保管費、維修費,不得放棄、拒絕或拖延維修,不得拋棄租賃物,不得因維修費用的支付事宜或與維修有關的其他事宜而導致租賃物被扣押、留置、查封、處置或發生其他任何可能影響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利的行為。

  12.4.租賃物因保險事故而損壞,能夠維修的,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賠償金應用于修復租賃物,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支付維修費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12.5.如果乙方有違反本合同12條中約定的行為,保險賠償金應當優先用于償付本合同項下除12條外其他條款中約定的應由乙方支付的款項。

  12.6.除非另有約定,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的義務,不因發生保險事故而全部或部分中斷、免除或推遲履行。

  12.7.租賃期間,原承保保險公司要求增加保費的,如果沒有其他保險公司能夠提供與原保險合同同等的條件,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新增加的保費。租賃期間,原承保保險公司拒絕繼續承保或保險合同終止、被解除、被撤銷、被認定無效的,甲方有權利重新選擇保險公司投保與原保險合同相同(或盡量一致)的保險,由此新增加保費的,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該新增加的保費。

  12.8.租賃期間,發生租賃物無有效保險保障情形的,無須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租金、其他應付款和各項費用以終止本合同。

  13.合同擔保

  13.1. 租賃保證金

  13.1.1. 乙方應按本合同《保證金協議》(附件6)的約定繳納租賃保證金。

  13.1.2. 因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收取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13.1.3. 乙方如未能在保險到期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續保保費,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從乙方所交租賃保證金中扣劃并代繳保險費,同時要求乙方在【 】個工作日內補足租賃保證金。

  13.1.4. 乙方如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當期租金,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從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中扣劃當期租金和延遲利息,乙方應該在【 】個工作日內補足被扣劃的租賃保證金。從租賃保證金扣劃代繳逾期租金的,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該筆逾期租金自逾期之日開始至補足被扣劃的租賃保證金之日止的延遲利息。

  13.1.5. 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后,租賃保證金自動沖抵最后【 】期租金及其他應付款,多余部分在租賃期間結束后【 】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

  13.1.6. 甲方占有租賃保證金期間,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租賃保證金被甲方按照約定扣劃,在乙方補足前,未補足部分應當繳納延遲利息,未補足部分應當按每日【 】的利率支付延遲利息。

  13.2.抵押

  13.2.1.經甲方同意,乙方應依照《抵押合同》(附件7)以符合擔保法規定的可以依法抵押的【 】為甲方設立抵押,將其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

  13.2.2.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甲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該抵押財產折現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的價款抵償包括遲延利息在內的未付租金金額和其他應付款。

  13.2.3.乙方的信用度下降或其提供的抵押物價值下降或其他導致甲方需合理保護其權利的事件發生,甲方可要求乙方對上述抵押進行補充或替代。

  14.承諾與保證

  14.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14.1.1. 甲方是按照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正式組建并有效存續的融資租賃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14.1.2. 甲方已取得為簽署并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利和批準。

  14.1.3. 甲方為簽署并履行本合同已經采取了一切必要的內部措施,其簽署本合同的代表系經正當授權簽署本合同,并以本合同約束甲方。

  14.1.4. 甲方對租賃物的任何狀況,包括適用性、是否存在質量和權屬瑕疵、是否能為乙方取得盈利等,不作任何承諾和保證。

  14.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14.2.1.乙方是按照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正式組建并有效存續的企業,具有該特定租賃可以從事的經營資格,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14.2.2.乙方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利和批準。

  14.2.3.乙方為簽署并履行本合同已經采取了一切必要的內部措施,其簽署本合同的代表系經正當授權簽署本合同,并以本合同約束乙方。

  14.2.4.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之義務的行為均不會因與如下規定發生沖突,導致對該等規定的違反或構成不履行該等規定:

  (1)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適用于乙方的章程或規章的任何規定;

  (2) 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或任何政府機關或機構的授權或批準;

  (3) 乙方作為一方當事人或受之約束的任何協議或合同的任何規定。

  14.2.5.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和確定租賃物和出賣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按合同履約或不能履約的風險。

  15.登記、通知與送達

  15.1.登記

  15.1.1.本合同簽訂后,任一方對租賃物享有的權利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辦理登記,包括稅款在內的登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登記時,需要乙方共同辦理或給予配合的,乙方應及時履行此義務。

  15.1.2.本合同終止后,為乙方的權利、利益需要而辦理登記的,包括稅款在內的登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2.通知與送達

  15.2.1.所有通知、催款函、法律文書和訴訟或仲裁文書等都可以通過掛號信、快遞和傳真方式向另一方在合同首頁所述的通信地址發送,采取任一方式送達成功即視為已送達,即使上述通信地址有所改變,不影響送達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當保證合同首頁所述通信地址的有效性,并承擔上述通信地址無法正常送達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15.2.2.任何發送至合同相對方的通知或其它函件應按下列規定被視為已送達:

  (1) 使用傳真發送的,在發出后視為送達;

  (2) 使用掛號信發出的國內郵件, 在實際送達合同首頁相關地址后視為送達;

  (3)使用快遞發出的國內快遞,在實際送達合同首頁相關地址后視為送達;

  (4) 使用電傳形式發送的,在發出并收到確認回執時視為送達。

  任何一方的傳真號碼或地址如有變更, 應及時以掛號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于通知而導致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15.2.3.在租賃期間,如果合同一方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應在變更發生后【 】日內將變更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外一方。

  16.信息披露、保密義務及例外

  16.1.乙方信息披露義務

  16.1.1.乙方確保提交給甲方的任何材料以及承諾均是真實、準確、完整、合法的。

  16.1.2.乙方 (企業) 發生名稱、地址、重大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注冊資金等變更或被關閉、停業、歇業、停產、重組、合并、分立、重大虧損、重要訴訟等情況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 】天內通知甲方。

  16.1.3.乙方(自然人)發生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婚姻狀況、健康狀況、重大經營活動、訴訟等重大事項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 】天內通知甲方。特殊情況下,由法定代理人通知甲方。

  16.1.4.乙方應將一切有損于甲方對租賃物所有權和其他利益的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

  16.1.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法律意見、決議、政府許可文件和其他相關信息和文件。

  16.1.6.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的事項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到甲方披露的地址或傳真。

  16.2.保密義務及例外

  16.2.1.本合同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合同的全部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乙方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租賃方案等商業機密;甲方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提交的所有租賃審查材料。但因為甲方加入國家、地方或者行業相關征信系統的,乙方同意將其相關信息通過甲方納入相關的征信系統的除外。

  16.2.2.乙方同意甲方向以下機構和人員披露或登記本合同上的相關信息:

  (1) 金融管理機構及其他政府機構;

  (2) 甲方的關聯公司;

  (3) 甲方或其關聯公司聘請、委托的審計員、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4) 信用征信系統管理機構;

  (5) 對本合同項下乙方的義務提供擔保或承擔責任的人。

  17.違約責任

  17.1.甲方的違約責任

  17.1.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買賣合同,導致出賣人延遲交付租賃物,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對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17.1.2.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對租賃物進行占有和使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也可以要求順延租賃期限。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甲方應賠償。

  17.1.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1)無正當理由收回租賃物;

  (2)無正當理由妨礙、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

  (3)因甲方的原因導致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

  (4)不當影響乙方對租賃物占有、使用的其他情形。

  17.1.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乙方對出賣人索賠逾期或者索賠失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1)明知租賃物有質量瑕疵而不告知乙方的;

  (2)甲方行使索賠權時,未及時提供必要協助的;

  (3)怠于行使本合同中約定的只能由甲方行使對出賣人的索賠權的;

  (4)怠于行使《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中約定的只能由甲方行使對出賣人的索賠權的。

  1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7.2.1.乙方延遲支付當期應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應按本合同第7.2款支付罰息。

  17.2.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明確向甲方表示將不履行本合同,或者甲方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到來時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乙方又未能補充提供必要的履約擔保或補充提供的履約擔保不足以保證本合同履行的,視為乙方預期違約。

  17.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根本違約:

  (1) 乙方連續【 】期或累計【 】期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 乙方向甲方在本合同中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中作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不真實、不全面;

  (3) 乙方在與第三方的合同履行中出現重大違約行為;

  (4) 乙方破產或進入非破產清算程序;

  (5) 乙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6)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經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

  (7)乙方在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對出租人在租賃物上的標識實施任何改動、拆除、拆卸、毀損或者破壞;

  (8) 乙方有其他嚴重損害租賃物和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

  17.2.4.若乙方發生預期違約或根本違約,甲方除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要求乙方(1) 加速合同到期,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到期未付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應付款項;或(2) 宣布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并要求賠償損失。

  18.合同解除權

  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確定替代物;

  (3)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18.2.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3)乙方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18.3.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占有、使用租賃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8.4 .本合同因租賃物交付乙方后意外損毀、滅失等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而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租賃物折舊情況,參照《租賃物殘值計算表》(附件9)給予補償。

  19.合同的簽訂、修改和效力

  19.1.合同的簽訂

  19.1.1. 任何參與本合同及《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磋商的出賣人及該出賣人的雇員均不是也不應被視為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甲方對出賣人或其雇員對租賃物或本合同約定的事宜所作的保證、解釋或承諾均不承擔責任。

  19.2.合同的修改

  19.2.1.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2. 雙方經過協商可以對本合同文本進行修改,并簽訂新的書面合同或者補充合同,《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中確定的租金由于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變更而由甲方單方變更的情況除外。

  19.3.合同的效力

  19.3.1.本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并于《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或委托代理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乙方進行本租賃交易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則本合同從乙方獲得該批準之日起生效。若乙方為本合同項下的租賃交易提供了擔保,則本合同從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上述生效日期發生沖突的,以最后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

  19.3.2.如果本合同的任一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9.3.3.本合同的乙方如果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均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并互相承擔連帶責任。

  20.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2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20.2.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其解釋。

  21.其他

  21.1 本合同所用標題僅出于行文方便考慮,不屬于合同內容,也不形成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解釋。

  21.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內容)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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