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網

首頁 > 範文 > 合同範本 / 正文

租房合同2023簡單版本樣本(精選19篇)

2023-04-18 合同範本

  此外,這次疫情在法律上屬于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仍然存在不同主張。多數觀點認為此次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適用情勢變更。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6月11日發布的《關于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同時存在適用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的空間,應結合具體個案中當事人的主張以及疫情防控對房屋租賃合同履行的影響,判斷疫情屬于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進而確定責任負擔方式。具體而言,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直接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導致合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的,可按照不可抗力原則處理;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正常使用、收益租賃房屋,但不必然導致履行合同障礙,也不必然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般可按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

  (二)關于租金調整

  在租金調整的問題上,應當適用公平原則,從平衡雙方利益的角度出發,租賃合同雙方合理分擔因疫情導致的不利后果。

  對于租賃房屋用途為居住的,除因出租人的原因導致房屋不使用等情形外,承租人請求降低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對于承租人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或收入大幅下降,請求緩付或調減租金的,承租人應承擔舉證責任并盡量雙方協商處理,適當調整租金。

  對于經營型的房屋租賃,應當根據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受到直接和間接影響的程度,正確區分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商業風險。對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一般應相應減少租金。對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租賃房屋無法正常經營符合情勢變更情形的,可按照《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6條規定,根據公平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及如何調減租金。調減的幅度,可以參照相關國有房屋租金的調減做法,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

  (三)關于合同解除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合同解除、免責、訴訟時效中止事由。本次疫情本身屬于不可預見、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形,全國人大和多地高院已明確疫情構成不可抗力。因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承租房屋無法營業,承租人以不可抗力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張,符合雙方合同約定或《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一般應予支持。同時承租人除應證明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外,還應證明以上障礙是疫情(不可抗力)所導致,即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但是,如租賃合同訂立于本次疫情暴發后,當事人在簽約時應當能夠預見疫情可能對其履約造成的影響,則不可以適用。且基于租賃房屋暫時不能使用、承租人短期遲延交付租金等事由而請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亦不宜支持。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構成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的,根據當事人合同約定,依照《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6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認定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未構成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但繼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對承租人顯失公平、可能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承租人請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予支持。但因此解除合同的并不影響違約責任的認定。 精品小說推薦: 昔日落魄少年被逐出家族,福禍相依得神秘老者相助,從此人生路上一片青雲! 我行我瀟灑,彰顯我性格! 彆罵小爺拽,媳婦多了用車載! 妹紙一聲好歐巴,轉手就是摸摸大! “不要嘛!” 完整內容請點擊辣手仙醫

Tags: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范本

網站分類
標簽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