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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仲裁辦述職報告

2022-12-22 述職報告

  2017仲裁辦述職報告【一】

  201X年上半年,青島仲裁辦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李XX書記關于“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批示精神,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目標,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民商事爭議解決效率和質量再創新高

  1.案件受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各類案件390起,同比增長72%;涉案標的額30.4億元,同比增長237%,爭議標的額24.6億元,同比增長233 %;全程協助當事人辦理證據和財產保全28起,使案件順利進入仲裁程序。

  2.案件審理工作。上半年審結案件379起,其中:調解和解結案282起,快速結案(30天內)260起,結案率97.9%,調解和解率72.8%;快結率67.1%。召開21次主任辦公會,審議案件130件次,無被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和不予執行案件。

  3.案件解調工作。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薦194 起,涉案標的額10多億元;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糾紛10多件;積極開展仲裁“兩化”試點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調解交通事故糾紛案件 121 起,調成率100%。

  (二)仲裁法律制度宣傳推行不斷深入

  1.聯合市商務局、市企業聯合會、市企業家協會等單位成功舉辦“助力一帶一路戰略--國際商事法則講座”;會同市中級法院、中德生態園管委共同舉辦入駐園區企業“知識產權創新與保護座談會”;與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在黃島區海洋經濟產業園聯合舉辦“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沙龍暨201X年度法律大講堂開講儀式”;與省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共同主辦201X年度學術年會;舉辦由部分機關、企事業和駐青高校參加的“內控管理中的法律風險與防范”研討會,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應。

  2.積極參加《行風在線》節目,組織3期網絡在線問政,答復滿意率均為100%;聯合青島經濟廣播電臺“法治青島”欄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員參與錄制的仲裁專題宣傳節目;制作了“行風在線”專欄整點報時宣傳語、固定電話宣傳彩鈴;外網網站改版準備工作就緒,案件信息系統改版調試基本完成;編輯印制“親和仲裁宣傳冊”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推行效果。

  3.爭取法院對仲裁工作的支持,協調市中級法院將仲裁保全由各基層法院不同庭室管轄提級至中院民三庭歸口管理;與市中級法院民三庭聯合推進中德生態園知識產權仲裁院和知識產權巡回法庭日常工作開展;會同市中級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聯合申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研究課題。通過溝通與合作,理順了與人民法院的工作關系,加大了法院對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仲裁隊伍建設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

  1.加強班子建設,制定《201X年黨組中心組學習意見》并抓好落實,上半年組織開展4次集中學習,組織實施黨組中心組成員理論學習考試;做好市委組織部對市直單位領導班子經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組織召開10次黨政聯席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和班子決策議事規則;組織召開2023年度黨組民主生活會并按規定上報會議各項情況。

  2.制定并實施201X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選派人員參加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等各級各類培訓,通過網絡干部學院開展網上教育培訓;做好從嚴監督管理干部相關工作上報自查情況;做好處以上干部個人重大事項申報工作,對全體干部檔案進行規范化的管理;完成正處級非領導職位民主推薦工作;開設“周五法治講堂”,安排6名處長完成授課,提高黨員干部政策理論業務水平。

  3.與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合作,開展仲裁員遴選培訓工作,170多名通過資格初審的擬聘仲裁員和70多名現聘仲裁員參加了為期三天的培訓,提高了仲裁員整體管理水平,擴大了我會知名度;啟用了《仲裁員個案考評表》,每月對組庭情況進行兩次匯總分析,為仲裁員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據。

  (四)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到位

  1.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制定《青島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落實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方案》、《201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層層分解廉政責任,上半年沒有出現違反辦案工作紀律被當事人投訴、因工作不當致使矛盾激化,導致集體訪、越級訪等情況。

  2.深入推進“三嚴三實”、“雙學雙講”專題教育活動;制定我辦創建省級精神文明單位意見;組織黨員領導干部上黨課3次,召開支委會6次,支部黨員大會2次,小組會6次;組織開展向市勞模學習座談會;深入開展扶貧濟困活動,對家庭困難、個人患病的職工進行了救助。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島國際知名仲裁機構”、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增強仲裁公信力”的目標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具體表現在:仲裁調解與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大調解機制還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識產權等領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不夠深入;仲裁“兩化”案件受理范圍還不明確;對當前互聯網+仲裁的理念缺乏認識和了解,仲裁辦案信息系統和網絡建設還需加強;對新類型案件、特殊類型案件、復雜疑難案件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庭審效率不高,存在超審限案件;裁決書中存在實體、程序、文字錯誤;服務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一)按照《落實市委主要領導同志交辦事項的通知》要求,深入推進青島仲裁體制改革各項工作,細化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各項措施,按時報送改革項目進展工作情況,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相關工作。

  (二)制定《青島仲裁辦關于貫徹落實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深入研究互聯網+仲裁理論與實務,抓住發展機遇,盡快出臺工作方案,建立青島仲裁共享信息數據庫,提升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確保發展水平位列全國同行前列。

  (三)按照《關于做好201X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工作的意見》,將考核指標分解到各處,每月對業務職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確保11月底前完成各項業務職能目標;制定并組織實施《青島仲裁辦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的年終考核。

  (四)繼續開發優化升級辦案系統,在探索加入互聯網+仲裁模式基礎上,使調解案件納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充分利用現有多方通話的技術支持,做實庭前證據交換、仲裁員庭前閱卷,以減少開庭次數,提高辦案效率,避免超審限案件的發生,提高案件調解和解率、快速結案率和當事人滿意率。

  (五)加強對仲裁中心的管理與業務指導,研究確定仲裁“兩化”案件的受案范圍,規范“兩化”案件的審理程序,嚴格仲裁中心的辦案經費管理,加強對仲裁中心的管理; 籌備組織召開青島仲裁委五屆二次會議,通報上半年工作情況,確定擬增聘仲裁員人選,通過修改的仲裁規則和調解規則等。

  2017仲裁辦述職報告【二】

  201X年,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委員會五屆一次會議確立的發展目標,進一步完善仲裁工作體制機制,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為優化我市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標任務。

  一、圍繞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發展定位,全面履行仲裁職能

  (一)明確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發展定位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XX同志于2023年8月21日作出的“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重要批示精神,組織召開了一系列會議,采取走訪、調研、座談、赴外地考察學習、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指導論證等形式,積極推進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于今年3月,向市委提報了《打造青島國際知名仲裁機構工作方案(草案)》,提出了“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建成東北亞地區國際商事爭端解決的重要公共服務平臺”的目標定位,明確了 “打造一個主體、建設兩支隊伍、培育三大品牌、提升四個功能、搭建五個平臺”——“一二三四五”戰略的總體思路。201X年4月15日,李XX書記就該報告作出重要批示,認為“調研深入全面,建議可行”,要求“將方案(草案)進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依程序提交研究決定實施”,同時指出,“這也是一項很重要的改革成果”。

  李XX書記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兩次對青島仲裁工作作出批示,充分體現了市委對仲裁工作的關心和支持。隨即,“完善仲裁體制機制、打造國際知名仲裁機構”被列為201X年市委改革工作要點,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納入國際貿易中心城市建設綱要。201X年9月26日,我辦列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并作了《關于青島仲裁體制改革初步方案的匯報》,得到出席會議市領導的充分肯定,會議原則同意匯報意見,目前青島仲裁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已全面展開。

  (二)爭議解決工作扎實推進

  1.仲裁案件辦理工作

  201X年,全年解答咨詢12000人次,受理案件無差錯,當日立案率100%,市內和嶗山、城陽區仲裁文書直接送達率100%,協助當事人進行財產和證據保全53件。受理各類糾紛案件2721起,涉案標的額32.3億元,爭議標的額18.5億元。進入仲裁程序案件結案率為111%,調解和解率為69%,一個月內結案率為59%,平均結案天數為40天,辦案效率明顯提高。

  2.制定修訂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制度規定

  為確保仲裁案件質量、提高辦案效率,使案件審理更加公正、透明、規范、高效,制定和修訂完善了一系列管理規定:修訂了《仲裁庭組庭工作規定》、《青島仲裁委員會委托鑒定辦法》,重新擬定了《鑒定機構名冊》,實現組庭工作、鑒定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修訂了《關于仲裁案件審理期限及有關問題的規定》,進一步凸顯仲裁高效快捷的獨特優勢;修訂了《仲裁案件當事人意見反饋制度》,使案件審理監督工作更加規范具體;修訂了《專家委員會工作制度》、《仲裁案件專家論證辦法》、《主任會議審議案件辦法》、《重大疑難案件辦理工作有關規定》、《裁決書核閱工作規定》,制定了《裁決書制作規范》,嚴把仲裁裁決質量關,提高仲裁裁決的制作水平,提升仲裁的社會公信力。

  3.推進“兩化”工作試點,創新仲裁調解工作

  一是以仲裁調解專業化、案件調解全程化、調解案件信息化和糾紛調解規范化為目標完善仲裁調解機制。參考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制定調解規則,最大限度滿足當事人對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的需求。在各商會、行業協會間建立專業化調解員隊伍,發揮所屬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的作用,大力開展業內調解工作。

  二是多措并舉,實現受理案件多樣化、糾紛處理多元化。積極擴大仲裁程序外調解糾紛的范圍,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消費權益、產品質量、醫療事故、家庭財產分割等糾紛,贏得公眾對仲裁社會價值的廣泛認同。設立青島知識產權仲裁院,與青島市商務局、市銀行業協會合作,建立了以金融、知識產權、外經外貿等領域為重點服務對象的發展框架。擴展仲裁確認服務范圍,嘗試開展建設工程合同、房屋拆遷協議、公司股權變動等仲裁確認。

  三是深入推進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仲裁工作。建立并完善與法院、交警部門、司法局、保監局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五位一體,上下聯動,整體聯動”的聯動調解機制,在區市成立6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調解中心,通過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調解案件辦理暫行方案》規范各項程序,就近就地為當事人解決紛爭,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調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開并初見成效。我會“兩化”試點的主要做法和經驗在全國仲裁工作會議上得到推廣。

  (三)仲裁員管理水平穩步提升

  1.完善仲裁員結構比例

  全面提高仲裁員聘用標準,第五屆仲裁委員會在世界范圍內選聘346名知名法律和經貿專家學者擔任仲裁員,青島地區以外仲裁員比例達到57%,外籍及港臺仲裁員比例達到20%。

  2.修訂仲裁員管理辦法

  通過修訂仲裁員管理辦法,細化了仲裁員權利與義務,增加了仲裁員培訓與考核、仲裁員使用的相關規定,完善仲裁員指定工作機制,全面提升仲裁員管理水平,保障仲裁員依法、公正、親和、高效地審理案件。

  3.加大仲裁員培訓工作力度

  聯合青島市律師協會、新加坡管理大學等機構組織了內容包括WTO仲裁機制、《仲裁規則》的理解與適用、仲裁理論與實務、國際商事仲裁等不同專題的培訓,提升了仲裁員培訓工作層次。經過培訓的仲裁員把握仲裁理念、駕馭仲裁程序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顯提高。

  4.組織開展仲裁員沙龍活動

  與省海事局、保險協會等相關單位聯合組織開展了多次不同層次、不同主題的仲裁員沙龍活動,邀請相關專家和行業代表參與,通過業務溝通和信息交流,增進了仲裁員與行業的相互了解、增強了互信,提高了仲裁員的綜合能力和專業水平。

  (四)仲裁宣傳推行工作深入開展

  1.加強與社會不同機構的創新合作,以合作促宣傳

  與市商務局簽署建立貿易糾紛解決合作機制備忘錄,就加強解決涉外貿易糾紛合作確定了七項專項工作機制。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民事審判與仲裁工作座談會,雙方就如何共同化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法院如何加強對仲裁工作的支持等問題廣泛交換了意見,并達成初步合作意向。與青島市律師協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圍繞律師界仲裁員選聘、律師執業紀律監督、專題業務培訓等方面深化合作。

  2.搭建合作交流平臺,提升宣傳推行層次

  與青島中德生態園管理委員會聯合承辦中歐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圓桌會議,為知識產權仲裁院的工作開展奠定基礎。與青島律師協會共同主辦 “國際商事仲裁中的法律實踐”講座,拓展機構發展的國際視野,增加仲裁實務操作經驗。

  與青島市企業聯合會(青島市企業家協會)、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聯合舉辦青島法律服務高端論壇,就股票發行注冊制對企業直接融資的影響、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企業稅務籌劃及稅務法律風險防范等進行了探討。與橡膠谷集團有限公司、國家知識產權出版社主辦,青島仲裁委員會化工橡膠行業調解仲裁中心、青島橡膠谷知識產權有限公司共同承辦主題為“聚焦知識產權保護,推動仲裁創新發展”的首屆國際仲裁論壇,為知識產權領域仲裁工作的加速推進起到了良好的推介作用。

  3.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加大宣傳力度

  積極參加《行風在線》和網絡在線問政、民生在線等訪談活動,認真回復網民提問,并及時進行回訪。在《青島日報》、《青島律師》、《青島財經日報》、《帆船之都》、《仲裁信息》等傳媒發表主題宣傳文章和專刊,擴大仲裁的社會影響力,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五)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逐步規范

  1.全面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仲裁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按照《青島仲裁辦201X年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意見》規定,舉辦多次“干部講堂”,開展以《仲裁規則》為核心的仲裁業務培訓和英語口語培訓,積極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為大家提供了交流工作、總結經驗、鍛煉提高的機會和平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充實完善多層級的機構組織體系建設。

  一是仲裁院的建設工作穩步進行。成立全省首家知識產權仲裁院--青島知識產權仲裁院,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為我市打造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營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優質仲裁服務。積極開展高新區國際仲裁院籌建工作。與高新區有關部門就仲裁院建設、構建園區五位一體的法律保障體系等問題達成共識,并逐一落實。與青島藍色硅谷核心區合作,探索建立為新型現代化經濟園區營造國際化法治環境的仲裁服務機制。

  二是仲裁中心建設和管理逐步完善。修改完善了《仲裁中心管理暫行辦法》、《仲裁中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規范對仲裁中心的管理制度。開展仲裁中心和辦事處的調研工作。成立了道路運輸行業調解仲裁中心、江蘇商會調解仲裁中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即墨仲裁調解中心、企聯調解仲裁中心,延伸服務鏈條,拓展業務范圍,完善服務功能,依法維護行業及會員企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六)仲裁研究工作創新開展

  一是整理、研究涉及到建設工程、房地產、貿易等多個商事領域的疑難復雜案件的仲裁裁決書,編寫成《優秀裁決書匯編》,用于指導今后的仲裁審理實踐、供仲裁員及仲裁工作人員培訓以及其他學習培訓工作使用。

  二是配合《仲裁法》頒布二十周年紀念活動的開展,舉辦了商事仲裁征文活動,通過征文提高了社會公眾對商事仲裁的關注度,吸引更多專業人士和在校大學生參與仲裁法律制度的學習和研究,為仲裁事業發展積蓄力量。編輯完成《紀念仲裁法頒布20周年獲獎征文集》,以展示此次征文活動成果。

  二、全面發揮仲裁服務基層、保障促進功能

  (一)延伸服務觸角

  通過在道路運輸行業、江蘇商會、青島市企業聯合會設立的多個仲裁調解中心,在區市成立的6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調解中心,就近就地為當事人解決紛爭,優化發展空間布局,延伸服務鏈條,依法維護行業及會員企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創新服務方式

  通過走訪、共同舉辦論壇和培訓、法律宣講,使仲裁走進企業,深入基層。走訪青島區域內各大型國有銀行、商業銀行,知名律師事務所、大型企業、商會、行業協會,宣傳仲裁法律知識,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與商會、協會、律所、聯合舉辦青島法律服務高端論壇和法律專題培訓,推介仲裁,引導企業運用仲裁制度加強自身合法權益保護,提升企業風險防范能力。深入青鋼集團、青島港務局、市銀行業協會,有針對性地就反傾銷、民訴法修改和金融仲裁知識等方面進行了法律宣講,受到了企業和行業的好評。

  (三)深入基層聯系點開展幫扶工作

  以“第一書記”所在即墨金口鎮壘里村為載體,開展幫扶活動。班子成員多次走訪村鎮,了解基層群眾需求,共同探討民生工程建設、脫貧致富的途徑; 逐戶看望慰問17戶困難老黨員、貧困戶、軍烈屬,給予金錢或實物捐助,以實際行動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捐資20萬元建設的壘里村幼兒園落成并投入使用,為壘里村的學齡前兒童提供了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讓孩子們感受到黨的關愛和社會的溫暖。

  三、青島仲裁工作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回顧過去的一年,我辦各項工作都有所創新,有所發展,有所提升,呈現了新的面貌,取得了新的成績。但是與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標準相比,青島仲裁工作還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品牌特色不夠突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進一步增強,仲裁公信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仲裁社會認知度不高,宣傳工作尚顯不足等。

  201X年,仲裁工作要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仲裁服務保障功能。積極參與西海岸新區和其他經濟新區建設、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平臺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務。健全完善與省市兩級海洋產業部門的合作機制,重點發展海事海商仲裁業務。以財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設為契機,實現金融領域仲裁服務的突破。

  以中德生態園知識產權仲裁院為依托,完善知識產權交易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嚴格落實案件審理各項工作制度,保持仲裁裁決的公正和高效,提升青島仲裁的公信力和美譽度。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仲裁服務的軟硬件,營造一流仲裁服務環境。建立完善行政調處與仲裁的銜接機制,積極推薦仲裁方式解決爭議,不斷推進仲裁“兩化”工作深入開展。健全完善與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聯席會議制度,共同提高仲裁的社會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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