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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讀后感

2022-12-20 讀後感

  《在路上》是杰克·凱魯亞克的第二部小說,在極度的時尚使人們的注意力變得支離破碎,敏感性變得遲鈍薄弱的時代,如果說一件真正的藝術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義的話,該書的出版就是一個歷史事件。祝福網為你整理編輯在路上讀后感,歡迎閱讀。

  在路上讀后感(一)

  看過作者前兩本書的,感覺挺好的。但是后來發現作者對另一個人寫的同樣是北大出版的書在當當有吹捧的評論,那本書我看過的,個人覺得不好。就開始對作者的印象質疑了一點點,今天是原本打算買這本書的,但真害怕再有特別通俗的語言表達出來一點也不具體的事實了。畢竟嗎,很多律師也不可能把很多本質寫出來的。本人看過的幾本書,向大家推薦一下,也算是給大家買書規避一個風險吧:因為本人剛剛開始做實習律師5個月,前期階段看過很多書,還真不錯,名單如下:《富人離婚三十六計》,語氣寫的風格有些和謝長宇差不多,可讀性很強。應該不比他前兩本差;《在職管理日記》、《離職管理日記》這兩本書也是比較可讀性很強的,分別用兩個半小時可以讀完吧,網上如果運氣好的話,可以找到部分電子版。《勞動合同法實務操作》王樺宇寫的,并且這是一套,由不同的作者寫的,里面有幾本還是可以看看的,比如說:《勞動合同條款設計及違法成本計算》本人已經基本看完了。感覺對《勞動法》感興趣的可以看一下。接下來,有時間整理好讀書筆記后,開始準備看《稅法》方面的書了。

  看到有一個比較合意的評論說:"是的,全無意義,我讀這樣的一本書的時候,與其說是為了尋找它的意義,還不如說就是看看而已,跟著四五十年代美國這群年輕的瘋子在路上狂飆一樣,我連滾帶爬的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好像從山坡上滾下來一樣,什么也沒記住,腦子里一片空白,興奮異常,一想到老莫里亞蒂就想發笑,完全不深沉。"除去這最后半句,我基本同意他的感受。介紹中講到作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對"垮掉的"這詞,我最能聯想到的是毒品和sex,然后是自然而然的萎靡不振和瘋狂。在前言的敘述中,的確提到他們對毒品的濫用。而鑒于這是本傳記式的小說,迪安的sexlife也的確十分混亂放縱。但是除去對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的關注,是否能從書中體會到作者的"試圖用能給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來看世界。試圖尋找令人信服的…價值"的本意?很多的評論者看到了這個,體會到了那個。對資本主義工業社會的反思?對生命的重新審視和不斷融入社會的嘗試?我可想不出這么高級的詞匯,我只能從一個女性的角度,發現比較適合女性理解的東西。全書我最喜歡的一段--"我們彎下腰,開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頭是帳篷,帳篷…

  在路上讀后感(二)

  《在路上》,是美國作者杰克 凱魯亞克在五十年代寫的第二部小說,世俗叛逆與抗爭著歷久彌新的圣經,“垮掉的一代”靈魂任務心靈自傳,作者也因此被譽為“垮掉的一代人”的代言人。

  正如本書首頁推薦的那樣:在極度的時尚使人們的,注意力變得支離破碎,敏感性變得遲鈍薄弱的時代,如果是說一件真正的藝術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義的話,該書的出版就是一個歷史事件......

  整部書描寫的是一群不務正業的人,想到任何地方去查看不同的人,了解他人的生活狀態和精神世界,他們一直在路上尋找,搭乘免費的火車、汽車旅行。沒錢的時候,自己去做臨時工,情況更差的時候只能求助了家人或朋友匯車票錢,攢夠了旅行的費用就繼續上路。常年跨越整個美國,喜歡去酒吧喝酒、聽“曼博”音樂、找女人,喝的爛醉如泥,還抽大麻,拿現在的觀點評判,純粹是個社會混混、人渣,說他們頹廢還算客氣,所以說他們垮掉的一代人,再恰當不過了。

  精神層面,他們一直在尋求,每個人都不滿現狀,更不安分著去為生活正常工作,他們尋求自由,在路上如流浪漢般,仍然精神抖擻。他們按照自己的目標,穿越整個美國,欣賞沿途的風景,勾搭遇見的姑娘,徹夜爛醉在達到的每個城鎮的酒吧里,尋找刺激,毫無顧忌的相互自由。但是,他們對朋友真誠,彼此之間可以赤裸裸的交流,引用書中作者對迪安赤裸著迎接朋友時說的:“迪安可以赤裸裸的迎接任何一個人,哪怕他今天開門迎接的是總統,他可以赤裸裸的迎接整個世界。”他們真誠的對待身邊的朋友,坦誠而不欺騙,盡情享受自己的人生,一直追逐著,享受在路上的自由。

  回首自己處在的環境,世界越來越開放,地球越來越小,物質在不斷富足,但是我們的圈子在不斷縮小,精神生活更談不上溫飽。金錢在我們的生活中占據的位置越來越重,所謂的奮、拼搏,絕大部分是以金錢的數量來衡量標準。真到了人們所言的“不笑娼,只嫌貧”,那這個社會會如何?!?一直以來,我都以“簡單生活、低調行事”來作為自己的基本人生格調,自己也似乎處于與世無爭的狀態,只做自己的事情,對周邊的事情麻木,不追求衣著時尚但必須整潔,希望自己能以樸實、真誠的對待他人。現實卻讓我碰壁再三,讓我更加迷茫,這個本不該是我這樣一個已過而立之年人應該有的狀況,相反應該人生目標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確。面對挫折,我只能告誡自己,是自己做的不夠,是自己不夠優秀,略帶阿Q般的讓自己坦然接受,其實又有幾個人能做到始終如一的坦然,何況我這樣一個凡人。

  窮則思變,變則通!但愿,在今后尋求的道路上,有艱辛,更有喜悅!讓心靈真正自由飛翔在屬于自己的那片藍天。——與千千萬萬在路上的朋友共勉。

  在路上讀后感(三)

  前幾天就讀完了這本著名的書,但想來想去,除了覺得美國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寫什么,就只好加個讀后感來裝小學生了。

  據說這本書的名氣一貫是這樣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還是把它讀完了。雖然許多說明都提到這本書是凱魯亞克在20天時間內,連續奮戰,甚至打字機都不換紙,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長的紙連續地打出來的,但我卻沒有讀出一氣呵成的感覺,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來也不會影響故事發展;又有人說這本書是他在很high的情況下寫出來的,我不得不說,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語言明確,結構清晰,只有頂多兩處讓人感覺到他有點發飄。看起來許多評論者都沒有讀過。

  蘇珊·桑塔格女士講:真正的藝術能使我們感到緊張不安。有那么一兩次,在讀的過程中,我感覺到略有不安;現在讀完好幾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時略有不安,但說不出是哪里。

  在書中,作者給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學半路退學,交了幾個朋友就到處亂跑;主角叫迪安,這位是個流浪漢,他爸就是流浪漢,他10來歲上就偷東西干壞事,沒上過學,進少年管教所,出來后認識了幾個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學生的圈子,于是也試著講點叔本華一類的話。這位的特點就是到處跑,跑到紐約,跑到洛杉磯,在東邊結個婚,到西邊再離個婚。

  “我”主要就是跟著這位迪安在美國大陸上跑,并且經常處在沒錢的境地,有時連飯都吃不上,要臨時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點面包,或者要帶幾個搭車的人來賺點汽油錢。就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結束了。www.bestzhufu.com

  整本書沒有特別的大的故事,就是一點點講在路上的事,從這一點看,我覺得他寫作很強。但如果要想從中發現什么高深的東西出來,包括垮掉的理論,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沒寫什么美國大陸的美麗風光,能記得的不過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講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們這樣亂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惡,但對他們都很冷漠,完全處在兩個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類雜碎事情,但居然寫了那么長。

  有的評論說他們在追求什么精神層面的東西,我看不太出來,主角迪安完全是個小混混,就是愛到處跑,跟著他跑的“我”還有其他幾位也基本一樣,沒有任何原因,只講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書到最后才講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圍在一起數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沒有講這種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偉大意義。

  在路上讀后感(四)

  一、許久前觀賞電影《荒野生存》,很感動,覺得自己也可以這樣去活,但最后終究沒有這樣去活。現在閱讀小說《在路上》,又有類似感覺。很多時候,一切瘋狂僅在心里翻騰,因為我知道自己擺脫不了習慣,習慣的生活,習慣的氣候,習慣的睡床,還有黃昏時刻一杯習慣的綠茶。習慣好像一棵樹,在一個地方站久了,就會生根抽葉開花結果,再也不愿意挪步。

  在《在路上》中, 迪安是有勇氣的人,就是不會被習慣約束著,不會長久地被束縛在某個地方,過著四平八穩的生活,過著可以預見而波瀾不驚的生活。 他喜歡背叛漸漸熟悉的環境,喜歡在路上。 是的,在路上。

  二、在路上,這三個字充滿了神秘的誘惑。在路上,意味著已經啟程了,還沒有抵達目的地。在路上,有點宿命的意味,意味著可能沒有終點,所有的異鄉都是路過的,所有的風景都是往后退隱的,所有的清風輕快地歡叫的,所有的夢想拍打著翅膀先行的。

  在路上,會感覺自己屬于世界,又疏離著這個世界;奔走在世界里,又陌生著這個世界;熱愛著世界,但又恐懼著這個世界。

  在路上,去哪里?干什么?為何目的?一直在路上的人,會不會想著這些問題?迪安不會考慮如此累人的問題。如果把這三個問題都想明白了才啟程,那不是迪安的“在路上”,而是繁華城市里小白領的旅游。

  在路上,所有的需要都在路上。去哪里?在路上!干什么?在路上!為何目的?在路上!迪安是神圣的傻瓜,過著悲哀又熱切的生活。為什么要一直在路上?或許他自己也不明白為什么如此不安,無法在一個地方和一個女人過著安分守己的生活。因為他在尋求,尋求一個地方,尋求一個人,尋求一種生活,尋求一種精神,可以安頓他們一直流浪的心靈。

  三、如游魚這樣的宅男,藏在家里讀《在路上》,有反諷的味道。或許,肉體已被囚在寒舍,可心已經潛出閉塞的房間。想起《海上鋼琴師》里的1900,一輩子就困在船上,他愿意如此自困,他情愿如此自縛,因為他的心隨著雙手飛舞在黑白琴鍵上,翻過高山奔過草原潛過深海走過城市越過沙漠,一直在路上。是的,1900的心一直在路上,尋找,再尋找。心的旅程即是他的生活,他不奢望誰來理解他,其實,也沒有誰能夠理解他,就好像沒有誰能夠理解迪安為什么將“在路上”當作生活。

  四、想起一位朋友的空間,她的空間注釋著:一路走來,這樣無奈,這樣精彩。仔細想想,用這句話概括《在路上》里的迪安的折騰也是比較適當的,再仔細想想,這句話用在許多人身上也是沒錯。每一個心跳遲緩又還疼痛的人,每一個沉沒在生活下又在撲騰的人,每一個孤獨著又不甘寂寞的人,每一個憂傷著又自我逗樂的人,你們都在路上,因為你們總覺得遠方在遠方,路上在路上,一定存在一種意義,值得你們一直跋涉。

  我們都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一直在路上。生活著,就是在路上。思索著,就是在路上。痛并快樂著,更是在路上。

  或許直到走不動了,死在路上,一顆靈魂才肯歇息,和路邊的青草一起微笑在春風里。

  在路上讀后感(五)

  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特定的歷史人物,這是沒錯的,

  在這令人窒息的五十年代戰后美國,一個叫克魯雅克的年輕人和他的朋友,一種不顧禮儀的狂蕩的生動的熱情破土而出,《在路上》就這樣進入我的視線并且刮起一整狂潮··

  這樣的小說,這樣的人生,這樣的行為,注定要讓我又愛又恨,這極度的糾結在一起的矛盾迅速在我閱讀的過程中白熱化,內心的沖擊和我所接受的文化,精神與理智,都是那樣的不平靜······

  我常想現實太過于骨感以至于扎疼了我們這群脆弱的孩子,如果拋去了虛偽現實丟開了教條信仰,以全然原始的自然地狀態生存下來的我會是怎樣,這樣想的結果是:我會死!是的,在這些教條讓我束縛與壓抑的時候,它也讓我安寧和舒適,對于現實我的愛還是遠大于恨。畢竟我們是在和平年代里健康成長起來的孩子,反叛?恨得力量不夠!悲傷也不足夠沖破重圍,也許,我們只是抱怨而已,并沒有想過要去反叛····

  可是有這樣的一個孩子,從小生長在貧民區里,在一群被遺棄者和酒鬼父親之間長大成人,我們就不能期盼他會健康的愛這個社會,沒有教條的束縛,因為他根本就沒學過。不受管制,因為沒人管制過。他—迪恩·莫里亞蒂,是原始的野性的天然的本性的長大做事,所以才有了我那么多的愛與恨。之前我所設想的拋開一切的生活方式大概也就是和他的生活方式相差不遠吧,可是這又讓我深深地恐懼,這近乎是一種癲狂的,蠻力的無頭腦的沒目的的行為,這簡直就是巫師,而不是人生······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深深地佩服他的自我探索無窮的精力,那種完全不做作的自我狀態,干一切想干的事并且無所畏懼。他可以光著身子去給薩爾開門,這種動物性的行為也體現在他對待性行為上,作為女人的本身的女人,迪恩毫無興趣,他的生殖器沖動和原始需要使他不斷的從肉體上實現生命喜悅的最初狀態,對一切感情無動于衷,

  他不斷地行走,不斷地進行著通往純粹抽象的無意義的行動的旅魂。他也是毫不掩飾的自私的,他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一門心思在尋找刺激與自我,隨時準備為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轉移的需要而犧牲掉家庭、朋友。淡然在道德上他不只這一個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他還經常都東西并且毫無罪惡感,理所當然的認為一切產權都是無效的,因為整個的經濟系統皆構筑于剝削之上。可是這個理論未免太過牽強,已被剝削的平民經了你的偷盜不又是更深一層的悲哀?

  當然,我已然不期待他會是善良的人,他可以毒打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自殘到折斷自己的大拇指,這些事讓他做來到也骨肉分明,他感覺上就是做這種事的人,所以也沒什么好指責,不羈還要理性那就不夠徹底,瘋狂他就是要玩到底···

  迪恩的原型來自克魯雅克的有點曖昧,可以說是精神上的“戀人”的尼爾·卡薩迪,這個人,克魯雅克一點也沒寫夸張,曾有一次,荷姆斯和克魯雅克坐在車上,由卡薩迪開車,開著開著,卡薩迪突然加速超橫穿馬路的一個行人撞去,再來個急剎車恰好停住,這種惡作劇就是卡薩迪的生活方式,生活在朝不保夕的邊緣上,在追逐危險地行動中增強自己的勇氣,毫不考慮后果。也正是這種沖動讓克魯雅克受到了強烈的沖擊,也才有了這如此震撼人心的《在路上》,所以得感謝有這么一個卡薩迪讓我見識到人生在世還真的有如此瘋狂不羈的人····

  看著這些人,薩爾也好,卡羅也好,克魯雅克或者金斯堡也好,這些人都不是故意的,都不是故意反叛的,我固執的認為就像中國古代的梁山好漢一樣,都是被迫無奈被逼上梁山反叛的。一趟接一趟的瘋狂的旅行,并不是沒有意義的偷盜、亂性、吸毒行為的周而復始,因為有文學的奠基,因為有文學的名義,這一切都變得有意義起來。他們的追逐從很深的角度來說也真的就是一場自我尋找的旅魂。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們這些看似天之驕子,在憤青的同時卻總是底氣不足,追求?真是很骨感的詞,我們都不及這些荒唐的人的荒唐的行為,畢竟我們連勇氣都沒有。

  到了此刻,我所深深地眷戀的是他們身上的孩子氣的實用不完的精力,那種不怕一切的生命力,我們這些口頭上總說無奈的孩子又有什么好喊無奈的呢?真要無奈了,就去反抗,當然到現在我還是不支持他們的生活方式,我所佩服的是一種精神而已,那些方式最好一輩子都不要出現在我生活里,即使非需要借助那些我們才能真的灑脫,我寧愿就此無奈。所以,我愛他們卻也怕他們,這些人,任何一人出現在我生命里,恐怕也是我所承受不起的,我們需要學的也就是那種執著,灑脫,誠實的精神而已,其他的,最好不帶來····

  他們的出現是因為特定的歷史環境,永遠不可能再有第二個他們了。就像我曾經很喜歡的阮籍,這樣的瀟灑的人,在此時卻和他們重合在一起,一樣都是文學上的天才,一樣都灑脫不羈,阮籍酗酒,他們吸毒,都是刺激靈魂的依托,雖然于身體和精神上都不好,但是他們還是成功了,這群“瘋子”似地人但愿能在我身上起到瘋子效應,我所摯愛的文學,所迷戀的音樂,我期待能向他們一樣有那種精神去全力追尋···

  在路上讀后感(六)

  據說這本書的名氣一貫是這樣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還是把它讀完了。雖然許多說明都提到這本書是凱魯亞克在20天時間內,連續奮戰,甚至打字機都不換紙,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長的紙連續地打出來的,但我卻沒有讀出一氣呵成的感覺,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來也不會影響故事發展;又有人說這本書是他在很high的情況下寫出來的,我不得不說,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語言明確,結構清晰,只有頂多兩處讓人感覺到他有點發飄。看起來許多評論者都沒有讀過。

  蘇珊·桑塔格女士講:真正的藝術能使我們感到緊張不安。有那么一兩次,在讀的過程中,我感覺到略有不安;現在讀完好幾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時略有不安,但說不出是哪里。

  在書中,作者給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學半路退學,交了幾個朋友就到處亂跑;主角叫迪安,這位是個流浪漢,他爸就是流浪漢,他10來歲上就偷東西干壞事,沒上過學,進少年管教所,出來后認識了幾個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學生的圈子,于是也試著講點叔本華一類的話。這位的特點就是到處跑,跑到紐約,跑到洛杉磯,在東邊結個婚,到西邊再離個婚。

  整本書沒有特別的大的故事,就是一點點講在路上的事,從這一點看,我覺得他寫作很強。但如果要想從中發現什么高深的東西出來,包括垮掉的理論,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沒寫什么美國大陸的美麗風光,能記得的不過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講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們這樣亂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惡,但對他們都很冷漠,完全處在兩個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類雜碎事情,但居然寫了那么長。

  有的評論說他們在追求什么精神層面的東西,我看不太出來,主角迪安完全是個小混混,就是愛到處跑,跟著他跑的“我”還有其他幾位也基本一樣,沒有任何原因,只講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書到最后才講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圍在一起數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沒有講這種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偉大意義。

  在路上讀后感(七)

  一位很喜歡看書的老同學以前就經常說《在路上》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書,開學的時候我就買了這一本書。接下來就用了這四周的時間把這本書大致地看了第一遍,覺得此時來評論它有點為時尚早,但還是忍不住抒發一下自己的一些感受。

  《在路上》是美國作家杰克·凱魯亞克以自己曾經的經歷為基礎而創作的,正如中文譯本作者王永年所說,杰克·凱魯亞克通過這次的創作把自己當成一個局外人要在美國尋找一個位置的故事而找到自己的聲音和真正的主題。書里的五部分故事大多都是根據杰克和他的朋友們的遭遇寫成,此中又不時地糅合自傳和虛構小說的因素,但他所描述的事跡都傾注了自身最真的情感,讓我們看到了垮掉的一代的真實情感。看書的同時我仿佛跟著四五十年代美國這群年輕的瘋子在路上狂飆一樣,一想到老莫里亞蒂就想發笑,完全不深沉。全書我最喜歡的地方是老莫里亞蒂和薩爾在大廳里離開,薩爾把錢包掉到了沙發上,他回過頭,親眼看到迪安撿起他的錢包揣到懷里,當他意識到那是他們自己的錢包時,老莫里亞蒂的表情失望至極。也是這樣的感受會讓人認為我只是停留在表面,沒有走進那個作者所要表達的世界里;也許我該特別深沉的討論《在路上》的文化意味,以及垮掉的一代是怎么垮掉的為何垮掉如何拯救這樣的問題,但由于我自身怕我所知的局限地討論會破壞了這部經典的意味。

  也許是因為我本來就從心底里喜歡書里描寫的這種流浪的生活,或者說一直“在路上”的狀態,所以至少它觸動了我內心深處的某種情思。從很小的時候我就對那種能夠隨遇而安的生活方式無限向往,流浪對我而言一直像是一種心的向往。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一直都認為流浪的態度才是對人生的真正自信---從來不害怕失去,也不在乎得到。大部分的我們特別是周遭壓力很環繞的情況下或許曾經在某個時刻有過放下一切去流浪的遙遠夢想,因為人生唯一的精彩全都在于流浪的路上,而不是被世俗所羈絆。流浪雖然沒有安全感,沒有穩定的生活,漂泊無依,但是似乎卻總是充滿著意想不到的際遇。流浪也并不一定能讓自己的人生變的多偉大,只是讓自己變的更加清醒。就像書中主人公薩爾不斷地一次又一次地上路也不過就是因為他需要在旅途中通過結識那些千姿百態的面孔才能幫助他更清楚的認知這個混亂的世界。讀萬卷書也總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又比不上閱人無數。而且流浪的目的其實又是為了有一天能夠回歸,在沒有抵達理想的圣地之前我依然只能在放任自流和不甘墮落的十字路口間繼續徘徊。

  我還會再讀這本書很多次,因為我要讓我的心先去流浪。又或許,我會再買一個英文原著來真正體會杰克·凱魯亞克最原始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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