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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廣東省2023年春季高考的通知

2023-04-02 高考

廣東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2023年春季高考錄取工作日程表,2023年的學考錄取將于3月30日正式投檔,請各位考生做好準備。下面是祝福網收集整理的 “關于廣東省2023年春季高考的通知” ,本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關于廣東省2023年春季高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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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通知如下: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切實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春季考試(下稱“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安全平穩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認識,切實增強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實施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通過春季高考錄取的考生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夏季考試招生(下稱“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性質相同。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錄取工作小組,加強統籌謀劃和協調聯動,明確任務、分工和職責,確保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廣東省2023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學考錄取”)、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下稱“3+證書”)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22〕27號)、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辦普〔2022〕49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執行。2023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相關錄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二、規范管理,切實做好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

(一)批次安排和分數線劃定

1.錄取批次。“依學考錄取”不分批次。“3+證書”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按先本科、后專科順序進行錄取。

2.錄取分數線。廣東省2023年“依學考錄取”“3+證書”招生錄取分數線劃定情況詳見《關于公布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最低分數線的通知》(粵招〔2023〕2號)。

(二)投檔原則和比例

1.“依學考錄取”分普通類、藝體類(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下同),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總分(藝體類為合成總分)及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投檔至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分檔錄取。

2.“3+證書”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資格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資格考生確定及考生總分合成方式詳見粵招辦普〔2022〕49號文及有關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3+證書”專科中職生、退役士兵和內地西藏新疆班批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總分及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投檔至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院校專業組志愿和相關證書分檔錄取。其中,退役士兵、內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時,原則上按先中職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內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進行。

投檔時,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時一并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后續院校志愿。

(三)征集志愿

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計劃,則組織符合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錄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調整至相關院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使用。

(四)時間安排

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時間為3月29日至4月7日,詳見《廣東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附件)。

(五)注意事項

1.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要按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按時完成分檔、閱檔、退檔、審核等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招生院校審閱考生檔案以及提交擬錄取、擬退檔考生檔案的過程與夏季高考錄取相同。退檔考生提出的質疑由相關院校解答,并妥善處理遺留問題。 精品小說推薦: 昔日落魄少年被逐出家族,福禍相依得神秘老者相助,從此人生路上一片青雲! 我行我瀟灑,彰顯我性格! 彆罵小爺拽,媳婦多了用車載! 妹紙一聲好歐巴,轉手就是摸摸大! “不要嘛!” 完整內容請點擊辣手仙醫

Tags:高考   春季高考   廣東省春季高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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