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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語文真題word版

2023-05-17 高考

高考是直接影響以后考生人生走向的一次考試,從考場里下來,家長和考試們也許最關注的就是考生考得怎么樣了,但光憑考生的直覺是不能準確的定位考生的考試情況的,最客觀的方法還是對照高考的真題及答案。下面,祝福網高考頻道的小編會第一時間為您提供2023吉林高考語文真題及答案解析,并且一經公布會在此頁以頭條顯示,如果大家沒有查找到自己想要找的內容,可以ctrl+F5進行刷新,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

  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語 文

注意事項:

1. 本試卷分第一卷(閱讀卷)和第二卷(表達題)兩部分。答卷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填寫在答題卡上。

2. 作答時,將答案寫在答題卡上。寫在本試卷上無效。

3. 考試結束后,將本試卷和答題卡一并交回。

第I卷 閱讀卷

  甲 必考題

  一、 現代文閱讀(9分,每小題3分)

  閱讀下面的文字

周代,盡管關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記載不多,但我們還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關系重大,統治者對此非常重視并作出了特別規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時以直接收獲采摘的初級農產品為主,所欲對農產品的成熟度十分關注。據《禮記》記載,周代對食品交易的規定有:“五谷不食,果實未熟,不~于市。”這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關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記載。

漢唐時期,食品交易活動非常頻繁,交易品種十分豐富,威杜絕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場,國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漢朝《二年律令》規定:“諸食脯肉,脯肉毒殺、傷、病人者,亟盡孰其余。當弗,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贓,與盜同法。”即肉類腐壞等因素可能導致中毒者,應盡快焚毀,佛澤將處罰當事人及相關官員。唐朝《唐律》規定:“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有余者速焚之,違者杖九十。若故與人食并出賣;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絞。即人自食致死者,從過失殺人法。”從《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構成的刑事犯罪分為兩種情況,處罰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時,食品的所有者應當立刻焚毀所剩有毒食品,以絕后患,否則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毀,致人中毒,則視情節及后果~以利罰。

宋代,飲食市場空前繁榮,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追述了北宋都城開封府的城市風貌,并且以大量筆墨寫到飲食業的昌盛,書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鋪以及從相關行會。商品市場的繁榮,不可避免地帶來一些問題,一些商販“以物市于人,敝惡之物,飾為新奇;假偽之物,飾為真實,如絹帛之用膠糊,米麥之增濕潤,肉食之灌以水,藥材之易以他物“《》,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雞蛋沙、鵝半吹起,失血余以灰之類伎倆牟取利潤,為了加強對食品摻假、以次充好等現象的監督和管理,宋代規定從業者必須加入行會,而行會必須對商品質量負責。“市肆謂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易以其物大小,但合充用者,皆置為行,雖醫卜亦有職。”(《都城紀勝》)商人們依經營類型組成行會,商鋪、手工業和其他服務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加入行會組織,并按此行業登記在籍,否則就不能從業

經營,各個行會對生產經營的商品質量進行把關,行會的首領作為擔保人,負責評定物價和監察不法行為。除了由行會把關外,宋代法律也繼承了《唐律》的規定,對有毒有害食品的銷售者予以嚴懲。

上述朝代對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關法律據測,可以給我們很多啟示,也可以為現今我國食品質量和安全監督模式的合理構建提供的思路和途徑選擇。

(編自張瑋達《古代食品安全監管述略》)

1、 下列關于原文第一、二兩段內容的表述,不正確的一項是

A. 周代統治者嚴禁未成熟的果實和谷物進入流通市場,易防止此類初級農產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

B. 《二年律令》與《唐律》都規定,凡出現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況,食品所有者應當立刻焚毀剩余的肉食。

C. 《二年律令》中的規定注重對主使官員責任的追究,而《唐律》則更加強調對傷害生命的犯罪行為的追究。 精品小說推薦: 昔日落魄少年被逐出家族,福禍相依得神秘老者相助,從此人生路上一片青雲! 我行我瀟灑,彰顯我性格! 彆罵小爺拽,媳婦多了用車載! 妹紙一聲好歐巴,轉手就是摸摸大! “不要嘛!” 完整內容請點擊辣手仙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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