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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精選

2022-12-19 實用資料

  時時處處防災患,世世代代保平安。為了能夠迅速有效處理自然災害事件,我們需要制定合適的應急預案了。怎樣才能寫好應急預案?以下是祝福網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帶給大家。歡迎收藏本網站,繼續關注我們的更新!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六、信息報告與報送員網絡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員網絡,每總支配備一名信息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信息報告程序:總支信息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后,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信息,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并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布置警戒,制定保護范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后,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并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后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九、應急保障工作

  (一)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確保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1、應急設備:鎮政府備有應急燈10個、對講機2部、應急車輛5臺(必要時可征用社會車輛)、裝載機2部、挖掘機4部、鐵鍬50把、十字鎬50把、編織袋1000條等應急設備。

  (二)成立鎮突發事件先期應急處置小組。成員由派出所和城管辦全體人員組成。

  (三)各總支要自行組建在武裝部長帶領下的志愿者隊伍。

  (四)鎮與各總支都要準備緊急避難場所。農村可選擇在當地的中小學校,鎮里可選擇在廣場、敬老院、學校等。

  (五)民政等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人民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十、善后處理工作

  (一)善后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和災害發生后,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濟援助災民,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所在總支及各災害主管部門應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及開展減災工作的綜合情況,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以便向社會公布。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3、鎮民政部門要迅速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衛生部門要做好災害事故現場的消毒與疫情監控、痢疾防治工作;環保、水利、農業和建設部門要對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進行大氣、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環境監測,對因事件而形成的環境改變和污染及時提出應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復意見。

  (二)社會救助: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事發地域內或全鎮范圍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司法部門負責對需要法律援助的機構和人員提供司法救助。

  民政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災民。

  (三)調查和總結:

  鎮應急辦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和恢復重建等問題的分析評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調查、總結、上報;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鎮政府將有關情況的總結上報上級政府。

  對責任事故,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十一、培訓和演練

  (一)演習演練

  全鎮綜合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鎮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演練由各專業部門組織實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和依靠群眾,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二)鎮應急辦和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在媒體上刊登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知識和報警電話,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技能,并有組織、有計劃地為公民提供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教育部門要把正確應對和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作為中、小學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制定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防災減災教育培訓應當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舉辦各類領導干部培訓班,應當開設綜合減災、緊急處置及防災救災組織指揮課程。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由專業部門負責培訓。

  十二、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的;

  (四)在突發公共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五)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2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當突然發生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及時做出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

  三、職責

  1、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2、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管理規定

  一、成立應急組織

  1、應急組織是應急處置的執行機構,是應急處置的組織基礎。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行使應急組織的職責。

  2、總經理負責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各組織成員負責協調相關方具體實施應急響應措施,跟蹤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所有組織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及時溝通信息,迅速組織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二、監測、預警及報告

  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在后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三、充分識別緊急情況

  在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有:

  1、因設備故障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

  2、突發的停電、停汽、停水等情況導致生產資源供應不上;

  3、原輔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

  4、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公司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

  5、國家產品標準或者進口國產品標準中安全指標發生變化,導致公司產品檢測不合格;

  6、由權威部門發布的食品安全預警表明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嚴重安全危害;

  7、公司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流失;

  8、有人為的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產品不安全,或者對公司產品、聲譽惡意造謠,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9、其他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

  四、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1、當有信息顯示公司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

  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應對不同的緊急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置。

  3、突發的設備故障或突然停電,停水使生產無法正常生產時,如果停產時間超過工藝規定時間,應對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并確定數量,做好標識然后,出處理。如果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則按照《符號品管理制度》執行。

  4、原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照成傷害時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受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并確定處置方式。若已經出廠的銷售的產品則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執行

  5、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公司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或國家產品標準中安全指標發生變化,公司產品檢測不合格時,應正確不合格的產品范圍,采取銷毀,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發生。若已經出廠銷售的產品則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執行

  6、有人為的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產品不安全,或者對公司產品,聲譽惡意造謠,照成惡劣社會影響。應急組織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對外進行澄清,盡量減少對公司的聲譽的損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檔案

  公司應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記錄,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檔案。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3

  一、防止食物中毒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污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污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2)控制細菌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單位,要加強毒品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2)加強農藥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有關規定。(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采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識別能力,防止誤采誤食,對不能識別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癥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并向總經理匯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并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菜肴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鑒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范圍以外特殊事件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4

  一、食品衛生安全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企業的生死存亡,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餐飲消費環節突發事故的危害,為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衛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該預案。

  二、成立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以上相關成員對各相關部門負責,并在組長領導下密切協作。

  三、工作要求與工作職責: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成員要以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指導原則,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維護消費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應急能力。制定本農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各部門成員結合實際,按照《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熟悉掌握分級報告、人員救助、原因分析、責任追究等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職責與應急措施:組長負責召集組織協調成員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保持與衛生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密切溝通與聯系。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成員必須立即報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等級由組長報縣衛生局以及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請求政府應急機構實施應急增援。

  四、應急措施:

  1、加強日常監測,根據就餐規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員狀況,如出現就餐人員出現異常,相關人員應第一時間報告組長。

  2、接報后應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根據實際情況相關成員按其分工,布置任務,在最短時間內按預定方案執行。

  3、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關原材料、餐飲用具的留樣工作。

  4、可使用緊急催吐方法盡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時做好嘔吐物留樣待查。

  5、盡快將中毒病人送往就近醫院診治,并報衛生部門。

  6、事后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飲食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組長:

  成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并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對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食品衛生要求,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總務處分管主任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相關部門和責任人。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負責人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學校、校長及相關負責人考核實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和學校商店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蔣紹波負責)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分管校長報告,由學校分管校長報辦公室備案。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或出現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下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向區教體處及市場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龍負責)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學校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劉金霞負責)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黃嵐鎮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楊明紅負責)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朱柳欣負責)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陳曉英負責)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陳曉英統一調度,辦公室具體安排,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于聰威負責)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6

  xx幼兒園20xx——20xx學第二學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建立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理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事件出現多例嘔吐、腹瀉、腹痛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后立即匯報園長,并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長則立即向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理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并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食品留樣,并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安全主任、班主任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四、后期處理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樣本,48小時后,全園一切正常后處理掉。

  五、如實反映情況

  園長及與本次中毒事件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陪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譽好的正規廠家或商家購買。除調料外,大部分食品由食堂加工制作,盡量不購現成的食品:督促保管保護進貨渠道,做好索證、索票檢查保質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可從量及存放時間,妥善管理,不得出現發霉變質現象。倉庫內要做好滅鼠工作。

  3、原材料的貯存要分類、分架、離墻、離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發要做到生熟分開。

  4、已加工完的飯菜盛桶后要及時加蓋、離地,做好防蠅防塵工作。

  5、飯菜按量制作與分發,不得存放剩飯菜。

  6、飯菜實行48小時留樣并做好詳細記錄。

  7、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食堂;食堂人員禁止一人單獨在食堂。

  8、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7

  為維護廣大餐飲消費者的生命安全,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滄縣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意見,結合我單位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飲食安全應急預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要認真貫徹執行《滄縣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食品的污染: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出售過程中的污染。食品須低溫貯藏,用專用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因而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強對有毒物品的管理。

  (2)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

  (一)通報

  發現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單位負責人做好搶救準備,同時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事故嚴重的報醫院急救電話120。

  (二)緊急處理

  1、開展緊急救護工作;

  2、負責車輛調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3、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三)原因調查

  1、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

  2、配合防疫部門對留樣的食物和現場取到樣品進行技術鑒定;

  3、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四)情況匯報

  根據事故的大小情況,及時報上級有關單位。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并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并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系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并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篇9

  本預案適用于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患病或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組織機構

  星夢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張強

  副組長:張桂霞劉紅艷

  成員:石艷艷謝瑞

  曹艷柴聰

  二、處置職責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劉紅艷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吃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

  (二)醫療救護。曹艷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并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張桂霞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發布信息。李張強負責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布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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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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