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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2023-01-27 入職離職

4、人資行政部負責配合離職員工辦理工資、保險、人事關系轉移等手續。

第三條薪酬結算

1、工資結算日以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為準,于次月公司發薪日發放薪資。辭退或被開除人員在辦理好一切工作移交手續之當日計算發放薪資。

2、離職人員如有績效獎金,獎金發放依照公司《績效及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本辦法經總裁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目的

為規范公司離職管理有所依循,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管理條理。

第二章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辦法辦理,若有特例,由總經理簽字認可。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單位與員工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個人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個人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員工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員工個人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單位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單位糾正。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四、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精品小說推薦: 昔日落魄少年被逐出家族,福禍相依得神秘老者相助,從此人生路上一片青雲! 我行我瀟灑,彰顯我性格! 彆罵小爺拽,媳婦多了用車載! 妹紙一聲好歐巴,轉手就是摸摸大! “不要嘛!” 完整內容請點擊辣手仙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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